您好,需要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
訴訟費用包括:1、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3、其他費用。
1、案件受理費:離婚案件如果不涉及財產分割的,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舉例來說,分割的財產是 100 萬,繳納的金額就是 100 萬減去 20 萬再乘以 0.5%后得出的金額加上原本的基數繳納。
2、申請費:并不是都需要,根據具體案情決定。
(1)如果對方存在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申請財產保全: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2)如果對方拒絕執行的,申請執行的費用: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其他費用:并不是都需要,根據具體案件而定。
例如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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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訴訟費用繳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
第十四條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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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這種花不了多少費用,也不費時間;另一種則是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相較于協議離婚來說花費的金錢、精力都比較多。今天我們主要來了解訴訟離婚收費標準,這其中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如果牽涉房產評估還會有房產評估費,下面我們就分別來了解一下這些收費標準。訴訟離婚收費標準:訴訟離婚中的律師費:目前,由于我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有所差異,因此各地律師接手離婚案件的收費也有所差異。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律師收費起價一般500元到1000元;經濟發達地區,如北上廣等大城市,律師收費相對高一些。同時,由于每個律師的資質不同,辦案經驗不同,同一地區的不同律師接手離婚案件,收費也會有所差異。如在北京,有的律師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個離婚案件,但有的律師起價卻能達到一萬元。另外,根據案件爭議標的額的不同,律師收費也有差異。目前律師收費通常的標準有兩種:一種是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費用。比如,某律師的收費標準是5000元起價。也就是說,不論案件爭議金額再小,甚至沒有爭議共同財產,起價的收費額就是5000元。如果爭議財產超過50萬元,超出部分還要加收一定比例。這個百分比有的律師是1%,有的律師是2%。還有的律師是根據不同的爭議額再超額累進,總之,家里財產越多,律師收費的價格可能就會越高。另一種是風險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費用,再確定一個打回財產數額的收費額度。這種案件一般適用于爭議焦點在于財產分割的案件,這種案件一般難度在于共同財產的取證或執行。為了刺激律師工作積極性,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先由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啟動資金,一般5000元左右,而后律師再調取相關證據,查找對方財產,做財產保全工作,一直負責至案件判決后的執行。在執行回來的財產中,律師提取一定比例的報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訴訟離婚中的訴訟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費收費辦法,離婚案件爭議標的額在1萬元以下的,法院收50元的訴訟費用。但是,如果涉案處理的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1%的訴訟費。當然,很多律師在立案時,出于對案件方向不好把握以及為當事人省費用的考慮,會將爭議財產金額控制在1萬元左右,從而在立案時,少讓當事人交訴訟費。但是如果法院一旦決定處理這些財產,通常會告之當事人補交訴訟費。一旦通知原告補交訴訟費,一般意味著法院判離的可能性較大,當事人也愿意掏這筆錢了。最終,法院一般會考慮雙方分得財產的多少,由雙方分擔訴訟費用。訴訟離婚中的房產評估費:如果雙方對于共同所有的房子價值有較大爭議,法院在雙方不能達成協商一致而又不適用競價方式的前提下,一般會建議原告申請評估機構進行房產評估。一般每個法院都會與幾個房產評估機構保持這種業務聯系,讓當事人在這幾家評估機構中選擇,這個費用收取也是要看房價的,但至少都會在2000元以上,房價越高,評估費用越貴。
法律客觀:《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等。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載明收費條款。 收費合同或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數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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