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收養應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跨國收養申請書;
2、出生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職業、經濟收入和財產狀況證明;
5、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6、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
7、收養人所在國主管機關同意其跨國收養子女的證明;
8、家庭情況報告(內容包括收養人的身份、收養的合格性和適應性、家庭狀況和病史、收養動機以及適合于照顧兒童的特點等)。收養人將所有證件和材料通過常住國政府批準的收養組織寄往中國收養中心。中國收養中心批準申請人的收養申請后,向收養人發出《來華收養子女通知書》,向自治區民政廳發出《涉外送養通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條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2014司考國際私法輔導:涉外收養
2014司考國際私法輔導:涉外收養
1.法律適用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28條:收養的條件和手續,適用收養人和被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收養的效力,適用收養時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收養關系的解除,適用收養時被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2.我國對涉外收養程序的規定
《收養法》第21條第2、3款: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還應提供收養人的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該證明材料須經其所在國外交機關或外交機關授權的機關認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該收養人應當與送養人訂立書面協議,親自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如當事人要求公證,則應到具有辦理涉外公證資格的公證機構辦理收養公證。
【例題。單選題】英國公民甲和泰國公民乙是居住于澳大利亞的夫婦,二人想收養中國北方某省的一個兒童,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該收養的條件和手續應重疊適用中國法和澳大利亞法
B.該收養的效力應適用澳大利亞法
C.該夫婦在中國收養,程序上需要提供證明自己有關證明材料,經澳大利亞外交部門認證,中國駐澳大利亞使領館認證,并和我國的送養人簽訂書面協議,親自在省級以上民政部門登記
D.假如收養若干年后,當事人在我國起訴欲解除收養關系,則應適用中國法或英國法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涉外收養的法律適用。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規定,收養關系的解除,適用收養時被收養人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所以應適用我國法。
涉外收養的手續有哪些
對于涉外收養,我國在收養成立程序上作了較嚴格的規定: 1、外國收養人須由其經常居住地國政府或其他委托收養的收養組織向中國政府委托的收養組織轉交收養申請并提交收養人的家庭情況報告和證明,內容包括收養人的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上述證明材料須經其經常居住地國公證機構或公證人公證,并經其經常居住地國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權的機構及我國駐該國使館或領館認證。中國收養組織接到上述材料后,認為符合規定的,可以協助收養人尋找收養對象。 2、外國收養人確定了收養對象后,應與送養人訂立書面協議。 3、收養關系當事人應當親自到被收養人 戶籍所在地 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辦理收養登記。辦理收養登記時,收養人和送養人應當分別提交 收養協議書 和有關證明材料。收養登記機關經過審查后,對證件齊全有效,符合規定的,準予登記,發給 收養登記證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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