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別人的孩子辦什么手續
法律主觀:
根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的有關規定,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一)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二)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收養人和送養人首先要向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事實收養公證由收養人住所地的公證處管轄。公證處收到公證申請后,應當按收養關系形成時的有關規定和條件進行審查把關,確認收養關系是否真實、合法。經審查確認事實形成的收養關系真實合法的,應當依法出具公證書。收養關系自當事人達成收養協議或公證書確認或公證書確認的收養事實形成之日起成立。,具體審查的內容包括:,(一)申請收養人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規定的收養人的條件。有配偶的,對夫妻雙方的情況都要進行審查。,(二)審查申請人真實的收養目的。收養是否其真實意思表示。,(三)審查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四)審查被收養人的情況,看其是否符合被收養人的條件,已滿八周歲的被收養人,登記機關還要了解他(她)對收養的意見。審查被收養人的來源,對收養棄嬰的一定要認真審查,要進行必要的調查,不要急于辦理收養登記,防止假棄嬰。,(五)審查社會福利機構的送養人資格。,審查工作必須耐心、細致,依法辦事,不得草率,更不能徇私舞弊。
法律客觀:
根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的有關規定,收養小孩需辦理以下手續:(一)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1、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2、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二)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并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1、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2、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生母結婚的證明。(三)收養登記必須嚴格依照分級登記制度進行:1、涉及到內地公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孩子戶口源頭地的縣級民政部門辦理;2、涉及到港、澳、臺、華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地級市(州)民政部門辦理;3、涉外的收養登記,由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民政部門或經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級市(州)的民政部門辦理。(四)當事人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系的登記關系。
收養公證需要什么手續
法律主觀:
收養公證需要辦理的手續是:
1、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協商一致,由收養雙方達成收養的一致意見;
2、收養方和被收養方簽訂收養協議;
3、雙方攜帶收養協議等材料到公證處辦理收養公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領養孩子辦領養證需要什么手續
隨著社會的風氣發展,很多人都不愿意生育自己的孩子,而是去選擇領養一個孩子。但是領養孩子并不是說想要領養一個就可以成功領養的,還需要去有關部門辦理和領養相關的手續才可以。那么領養孩子辦領養證需要什么手續?下面就由我為您介紹一下。一、領養孩子辦領養證需要什么手續 領養孩子應該在民政局辦手續,涉外領養的話還需要做公證。 收養手續合法收養子女的手續流程 根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的有關規定,領養孩子需辦理以下手續: 1、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2、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并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 (二)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生母結婚的證明。 3、送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送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組織作監護人的,提交其負責人的身份證件); (二)收養法規定送養時應當征得其他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送養的書面意見。 社會福利機構為送養人的,并應當提交棄嬰、兒童進入社會福利機構的原始記錄,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或者孤兒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證明。 監護人為送養人的,并應當提交實際承擔監護責任的證明,孤兒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證明,或者被收養人生父母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對被收養人有嚴重危害的證明。 生父母為送養人的,并應當提交與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訂的不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協議:在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其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撫養人有特殊困難的證明。 其中,因喪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單方送養的,還應當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證明;子女由三代以內同輩旁血親收養的,還應當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或者經過公證的與收養人有親屬關系的證明。被收養人是殘疾兒童的,并應當提交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該兒童的殘疾證明。 4、收養登記實行分級登記制 涉及到內地公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孩子戶口源頭地的縣級民政部門辦理;涉及到港、澳、臺、華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地級市(州)民政部門辦理;涉外的收養登記,由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民政部門或經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級市(州)的民政部門辦理。 5、收養關系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辦理成立收養關系的登記關系。同時,還需帶收養人(男、女雙方)和被收_人一寸大頭像各一張,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全家福(兩寸)照片一張。
二、領養孩子的條件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同時具備的條件為: (1)無子女。 所謂“無子女”是指收養人既沒有親生子女,也沒有養子女和繼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所謂“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是指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身體、智力、經濟、道德品質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應盡的義務。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所謂“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傳染病。 (4)年滿30周歲。 所謂“年滿30歲”,是包括30周歲本數在內。夫妻共同收養,則必須雙方都年滿30周歲。 2、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同意共同收養。 3、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4、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所謂“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扶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三、辦理收養公證所需的材料 辦理收養公證,收養人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被收養人的近期照片若干張; 2、提交收養子女的申請書(內容包括:收養目的、有無子女、有無撫養能力、本人經濟狀況,以及不虐待、遺棄被收養人的保證等); 3、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要提交未婚的證明、已婚的需要提交結婚證書、離婚的需要提交離婚證書、喪偶的需要提交配偶死亡證明書); 4、職業和經濟狀況證明(由收養人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無工作單位的由其住所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 5、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身體健康證明; 6、提交收養人與送養人訂立的書面收養協議; 7、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需提交收養人與送養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8、公證員認為需要的其他材料。 當我們想要去領養孩子的時候,一定要辦理好相關的手續。并且還要符合國家所規定的滿足領養孩子的條件。只要辦到了這些,一般都是可以成功完成領養的。
相關推薦:
最新繼承法全文(新民法典遺產繼承法全文)
怎樣訂立遺囑信托(辦理遺囑信托的需要哪些條件)
遺產稅的征收范圍(中國遺產稅開始征收了嗎 稅率是多少)
離婚房產問題(離婚房產分割問題)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