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處理婚內非法同居案件中取得證據是關鍵,可以用于法庭上的證據必須是合法的,如果取得證據的手段不合法,即使證據再有力也是不能被采用的。那么目前婚內非法同居如何取證?非法同居怎么處罰?針對這幾個問題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婚內非法同居如何取證
首先,自2001年《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出臺以后,"非法同居"的概念已經退出法律舞臺,取而代之的是"同居關系"這一法律概念。 其次,實踐中,除非雙方當事人均認可同居行為,即可認定同居事實。否則還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首先要有證據證明同居雙方居住一處;其次還得證明共同居住已經有較長一段時間,比如兩三個月等。一般考慮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同居地基層組織(如居委會)關于雙方同居的證明
2、同居者同居地鄰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賃房的戶主提供的關于雙方同居的證言
3、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資料
4、其他足以說明雙方共同生活的證據材料(包括雙方的來往書信、聊天記錄等)。
二、非法同居怎么處罰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種同居行為。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會被處罰的。
當然要看同居的雙方的具體情況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處于婚姻存續期間而以夫妻名義進行公開同居的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即重婚罪。這樣的罪名是屬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說需要由原告的起訴法院才會受理。
不存在以上情況的話,目前在國內是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非法同居與合法婚姻關系相對而言,簡單說就是在沒有辦理正式結婚登記手續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廣大的農村地區,男女雙方在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僅僅憑借雙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辦的結婚典禮就開始共同生活的現象還是比較多的,在城市地區則表現為以戀愛掩蓋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當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與配偶外的異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現象。總之不管是哪一種形式,都是非法同居。
有些人對非法同居理解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為,這種理解是錯誤的,也許是受到"非法"兩個字的影響吧。事實上非法同居只是個民事問題,而上升不到刑事問題的程度。也正是因為有這樣錯誤的理解,才出現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責任來要挾對方,或者向對方索要巨額財產。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證"而"居",或者及時地后補結婚證,一切都沒有問題了。
以上就是“目前婚內非法同居如何取證”的全部內容,取證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手段的合法性,不然證據就擺在那,但法官不采用,也是讓人苦惱。如果你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法律快車,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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