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訴訟是變更之訴?
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訴訟屬于變更之訴,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提出,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被收養人在成年后有權要求解除收養關系。但是,要求解除收養關系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并且需要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申請。具體來說,解除收養關系的訴訟屬于變更之訴,應該按照程序要求提出。解除收養關系的訴訟必須由被收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而且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申請書,并在申請書中說明解除收養關系的理由和事實依據。同時,被收養人還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收養證等。在解除收養關系的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將會對訴訟請求進行審查,并依法進行裁決。如果經過審查確認符合法律規定,法院將會作出解除收養關系的判決,收養關系即告解除。
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條件是什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被收養人在成年后有權要求解除收養關系,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條件:1. 收養人存在嚴重過錯,或者收養關系的建立違背了法律規定;2. 被收養人與收養人之間沒有形成父子、母子關系;3. 被收養人有另一名法定監護人。如果被收養人符合以上條件,那么就可以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要求解除收養關系。
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訴訟是變更之訴,需要遵守程序要求,符合法律規定,并且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被收養人在提出申請時,應該準備好相關的證明材料,以便讓法院根據事實和證據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一條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 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 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的,在舉證期限屆滿后提出證據的。
收養解除戶口咋辦
法律主觀:
一、事實上的 收養 關系如何解除
解除收養關系后戶口問題
解除收養關系后,持解除收養關系證明 身份證 戶口本到派出所分戶,前提被收養方有個人住房,如果有,戶口沒地方落,即使分戶,戶口還是在一個地址上。
二、解除收養關系規定
1、法律規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 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條: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是,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2、解除收養關系糾紛的舉證
(1)收養關系的證明(收養公證書、戶籍簿、居委會、村委會等有關單位的證明或證人姓名、地址與本人的關系)。
(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由其監護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單位。
(3)解除收養關系的原因事實及證據。
(4)財產、住房狀況及其證據
3、訴訟解除收養關系的條件
訴訟解除收養關系,是基于當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情形,當事人一方包括收養人、已成年的被收養人或者送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據當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養關系:
(1)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的行為;據此,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收養關系,與收養人協議不成時,可提出解除收養關系的訴訟請求。
(2)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據此,收養人或者已成年被收養人均可要求解除收養關系,協議不成時,要求解除的一方可提出相應的訴訟請求。
訴訟解除收養關系的程序:
一方要求解除、另一方不同意解除時,要求解除的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經由訴訟程序處理。一方要求解除、另一方不同意解除時,要求解除的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經由訴訟程序處理。一方要求解除、另一方不同意解除時,要求解除的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經由訴訟程序處理。一方要求解除、另一方不同意解除時,要求解除的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經由訴訟程序處理。
三、收養怎么公證
收養辦理公證有以下程序:《公證暫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如果委托別人 代理 的,必須提出有代理權的證件。
但申請公證證明委托、聲明書、收養子女、遺囑、簽名印鑒的,不得委托別人代理,當事人確有困難時,公證員可到當事人所在地辦理公證業務。
國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派代表到公證處。代表人應當提出有代表權的證件。在解除收養關系后,需要拿上解除證明去派出所辦理相關戶口問題。
沒有收養證怎么解除收養關系
沒有收養證可以通過訴訟解除收養關系,但是協商解除之時應該尊重孩子的真實意愿。如果收養的孩子已經成年,那收養人和已經成年的養子女可以協商解除收養關系。也可以去民政局辦理解除手續。
一、解除無收養手續的收養關系的程序有:
1、填表申請;
2、遞交證件證明;
3、收回收養登記證;
4、審查審批;
5、頒發解除收養登記證明。
二、收養關系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所需材料:
1、居民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3、收養登記證;
4、解除收養關系的書面協議;
共同到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三、協議解除的條件要求:
1、首先,要當事人的同意,養子女未成年時,需要得到養父母的同意,如果已經成年了的,只需要養子女自己同意即可。
2、其次,解除收養關系的需要處理好財產問題和生活問題,當事人協議解除以后,要到戶口所在地的公證機關提出解除收養的申請,并且需要說明雙方解除收養關系的理由。
3、公證人員需要對解除的情況進行調查,符合條件的,會辦理公證,解除兩者的收養關系,雙方的收養關系自收到公證書之日起就宣告解除。
依當事人一方要求解除,也就是訴訟解除,因為雙方對于收養關系的解除存在爭議,通過訴訟程序提交人民法院進行處理,人民法院首先進行調解,調解無效時,依法進行判決。當事人如果對判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四、收養的辦理程序:
1、申請,收養人,送養人和有識別能力的被收養人須共同到收養人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申請時須提交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和戶籍證明,收養人的申請書成立收養的協議書有識別能力的收養人的同意書以及嬰兒的出生證,縣以上醫院的不育,絕育證明等證件。
2、審查,公證人員向當事人詢問或到當事人所在單位,街道和群眾中進行調查,弄清楚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件是否真實,合法收養當事人是否符合條件,成立收養是否確系當事人自愿,收養人有無不良動機及收養人的經濟和健康狀況等。
3、辦證,經審查后,凡符合收養條件的,應予辦理收養公證,制作公證書,證明收養成立。不符合收養條件的,不予辦理收養公證,并向當事人說明不予辦理的理由。當事人對此不服的,可向當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訴,由授理機關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第二條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收養子女或者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
辦理收養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
第九條 收養關系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收養登記證和解除收養關系的書面協議,共同到被收養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是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八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相關推薦: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
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遺囑可以改嗎)
老年人立遺囑權(80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有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