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在婚前買房的,算婚前財產從原則上來說,婚前買房是個人財產,并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此提醒一下各位:還有很多人不知道結婚是要按照領取結婚證的那一天開始算起的,不是婚禮哦!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的,并不能當做共同財產。2、婚前訂立財產協議的,算婚前財產若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了財產協議,并經過公證,這樣一來,婚后財產就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也就是說,當一方使用財產協議中約定的個人財產買房時,房子就屬于個人財產。3、由父母出資買房贈與給你的,算婚前財產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寫在出資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被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姻是將兩個本無任何聯系的家庭組合成一個新的大家庭的存在。現在社會中,大家也意識到了婚姻對彼此、對家庭的重要性。所以,對于婚前財產大家都有一個自己的理解和規劃,那么新婚姻法婚前財產的規定是怎樣的呢?相信很多人對于新婚姻法規定的婚前財產也是很好奇的,所以,小編今天就給大家科普科普中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一、新婚姻法婚前財產的規定
婚前財產是結婚前一方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財產歸其所有,除非書面約定,不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1、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屬夫妻之一方所有;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第十八條的規定。
第二十條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二十一條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
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3、中國婚姻法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取消了“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一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新婚姻法婚前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一)婚前由一方全款出資購買,并且將該房產登記在該方自己一人名下,則該房產屬于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外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二)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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