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婚檢可以領證嗎
婚前檢查,是指結婚前對男女雙方進行常規體格檢查和生殖器檢查,以便發現疾病,保證婚后的婚姻幸福。婚前檢查對于男女雙方都有著重大意義。婚前檢查的內容包括詢問病史和體格檢查兩大部分。婚前檢查內容包括:婚前醫學檢查、婚前衛生指導、婚前衛生咨詢。
婚前檢查是指男女雙方在辦理 結婚登記 手續之前進行的常規體格檢查和生 殖 器檢查。是對男女雙方可能患有的、影響結婚和生育的疾病進行的醫學檢查。婚前體檢對防止傳染病和遺傳性疾病的的蔓延,保障 婚姻家庭 的幸福美滿,保障民族后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義。婚前檢查并不是必須的,雙方自愿進行才能進行婚檢,婚檢不是結婚登記的必經程序。
婚前體檢:
(一)持上述證明,有所在區、縣民政局開具婚前體檢介紹信。
(二)攜介紹信,到所在區、縣的婦幼保健醫院進行體檢。
(三)經體檢證明符合條件的,持體檢合格證明回民政局登記注冊。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再婚還需要婚檢嗎
再婚登記和第一次結婚登記,在很多方面的要求都是一樣的。
在婚檢方面,再婚登記并不強制要求當事人先進行婚前檢查,新《民法典》規定現在實行自愿婚檢。但是婚檢有很大的好處,保證婚后的婚姻幸福。婚檢指結婚前對男女雙方進行常規體格檢查和生 殖器檢查,以便發現疾病,對某些疾病提早介入,采取積極的預防措施,為將來生個健康寶寶“保駕護航”。婚檢的好處有利于雙方和下一代的健康。
通過婚前全面的體檢,可以發現一些異常情況和疾病,從而達到及早診斷、積極矯治的目的,如在體檢中發現有對結婚或生育會產生暫時或永久影響的疾病,可在醫生指導下 作出對雙方和下一代健康都有利的決定和安排。婚檢的自主性有利于主動有效地掌握好受孕的時機和避孕方法。醫生根據雙方的健康狀況、生理條件和生育計劃,為他們選擇最佳受孕時機或避孕方法,并指導他們實行有效的措施,掌握科學的技巧。對要求生育者,可幫助其提高計劃受孕的成功率。對準備避孕者,可使之減少計劃外懷孕和人工流產,為保護婦女兒童健康提供保證。有利于優生,提高民族素質。通過家族史的詢問,家系的調查,家譜的分析,結合婚檢所得,醫生可對某些遺傳缺陷作出明確診斷,并根據其傳遞規律,推算出“影響下一代優生”的風險程度,從而幫助結婚雙方制定婚育決策,以減少或避免不適當的婚配和遺傳病兒的出生。
除了第一次申領結婚證之外,其余的都可以稱之為再婚,所以再婚其實是包括了二婚、三婚、四婚等在內的。再婚的時候,也會要求當事人符合規定的條件,同時按照規定提交身份證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最終,也還是以是否領取到結婚證,判定雙方是否能成為合法夫妻。
三、婚檢不通過會影響什么
我國法律并沒有明文規定婚姻登記前必須要進行婚檢也沒有說必須通過才能結婚。婚檢做與不做全憑自愿。但是婚檢有很大的好處,保證婚后的婚姻幸福。婚檢指結婚前對男女雙方進行常規體格檢查和生殖器檢查,以便發現疾病,對某些疾病提早介入,采取積極的預防措施,婚檢的好處是有利于雙方和下一代的健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法律分析:婚前檢查不做可以領結婚證的。我國已經取消了強制婚檢的規定,也就是說現在是否進行婚前體檢,對結婚證的領取并沒有任何影響,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記處登記領證。不過婚檢能夠提前發現疾病,保證婚后的婚姻幸福,有條件的話還是做婚檢比較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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