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丟失了可以辦離婚手續(xù)。
因為只要兩人曾經(jīng)依法領取結婚證,即使是丟失,也會有備案記錄的。結婚證丟失了辦離婚手續(xù)的方式具體如下:
1、直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這種方法,只能適用于夫妻雙方有一方的結婚證丟失需要離婚的情況。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2、先去原婚姻登記機關開證明,再辦理離婚登記。這種方法,適用于夫妻二人的兩本結婚證都丟失但需要離婚的情況。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jù)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但是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并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3、先去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再登記離婚。除了選擇上述兩種方法離婚,也可以選擇先補結婚證再辦離婚證的方式,即雙方先到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然后再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
4、通過訴訟辦理離婚。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系證明,然后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離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2、離婚協(xié)議書;
3、當事人雙方的結婚證;
4、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請離婚登記證明。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5、當事人持有內(nèi)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協(xié)議離婚程序如下:
1、雙方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離婚協(xié)議等材料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
2、婚姻登記機關審核相關材料,讓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簽名和按指紋;
3、符合離婚條件的,予以辦理離婚登記。
議離婚的主管機關,在城市是市轄區(qū)、不設區(qū)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nóng)村是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記機關中,由持有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的人員從事協(xié)議離婚的登記工作。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協(xié)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chǎn)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
不允許離婚的情形有: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diào)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nèi)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3、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5、對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體的婚姻保護;
6、被逼迫或者脅迫離婚。
離婚的規(guī)定有:
1、軍人的配偶如果要求離婚,必須經(jīng)過軍人同意,如果竟然沒有觸犯重大錯誤的,是不允許離婚的;
2、父母的關系跟子女是斷不了的,所以即使離婚之后,還是有撫養(yǎng)父母的義務;
3、在離婚的時候,夫妻的共同財產(chǎn)一定要雙方協(xié)議達到共識,如果雙方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4、在離婚之后,如果男女雙方又想重新恢復夫妻關系,那么這個時候一定要到婚姻登記處再一次進行復婚登記。
法律分析:結婚證丟失可以辦理離婚。如果是協(xié)議離婚的,可以先補辦結婚證或者由婚姻登記機關根據(jù)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如果是起訴離婚的,有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再由法院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jù):《關于貫徹若干問題的意見》 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jù)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jù)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diào)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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