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訂婚后同居彩禮退還多少分以下幾種情況。1、看雙方當事人是否同居。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80%以上的彩禮給予返還;已辦理結婚登記且已同居生活或已同居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可把同居時間的長短以及同居期間是否懷孕作為婚約財產返還的主要參考因素,返還比例可在50%以下;2、看雙方當事人是否存在過錯。若是因給予彩禮方的過錯導致婚姻解除,彩禮返還數額可根據過錯的程度、雙方經濟情況減少10%~50%之間;若雙方都存在過錯,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分析,彩禮返還比例不低于50%;3、看婚約財產數額的大小,要結合當地的經濟水平決定彩禮返還的比例;4、看給付彩禮方的經濟狀況。若給付彩禮方經濟確實困難,可在上述因素確定的比例上提高10%的返還比例。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司法解釋明確,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一、對 彩禮返還 是怎么規定的?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 彩禮 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 結婚登記 手續的; 2、雙方辦理 結婚 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 離婚 為條件。 二、返還彩禮要注意啥問題? 根據我國的司法實踐,返還彩禮問題比較復雜,咐仿此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 離婚訴訟 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準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2、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一般來說,彩衡迅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于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于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3、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 結婚證 書大卜的,解除 同居 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綜上所述,根據最新規定,男方支付彩禮后可以要求返還,如果其支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雙方沒有辦結婚登記或者辦了手續但是沒有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提出要求。彩禮屬于婚約財產,雙方在以后生活中如果離婚的,對彩禮的分割要按照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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