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雙方當事人必須準備好相關的證件材料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進行現場的婚姻登記,除一方或雙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之外,期地方的民政局都無權受理不在本轄區管制內新人們的結婚登記事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一、登記結婚證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登記 結婚 需要的材料如下:
1.辦理 結婚登記 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結婚登記的流程如下: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 離婚 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
3.登記。
二、目前我國結婚登記需要多少歲
目前我國結婚登記需要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
三、結婚登記是屬于行政許可的嗎
結婚登記是不屬于行政許可的。從性質上講,結婚登記屬于行政確認行為,即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認定某一事實或法律關系存在或不存在的一種行為; 其目的在于依法確認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婚姻關系。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