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丟了能辦離婚手續嗎
結婚證丟了是可以離婚的,需去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婚姻檔案,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證明,或居委會證明夫妻關系,即可辦理離婚。
結婚證丟了辦離婚手續的辦法;
1、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補好后就可以進行正常的離婚手續了。
2、如果不想補辦的話,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記機關,直接開一張婚姻關系證明書,證明夫妻關系。
3、或者提供一些個人信息,婚姻登記處也會幫助查找相關信息。
4、如果所在地屬于村或者是居委會的話,可以讓其證明夫妻關系,即婚姻關系證明,這樣即可拿著夫妻關系證明去辦離婚手續。
結婚證丟失了可以辦離婚手續嗎
法律分析:可以。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法律依據:《民政部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
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提供的結婚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與身份證、戶口簿不一致的,當事人應書面說明不一致的原因。
結婚證丟了怎么辦理離婚
結婚證丟失后辦理離婚需要先去補辦結婚證,才能夠去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六十二條,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有條件的省份,可以允許本省居民向本轄區內負責內地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
根據第五十五條,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結婚證丟了可以辦離婚嗎?
結婚證丟了可以辦離婚。
當只有一本結婚證丟失時,夫妻二人可用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或者丟失結婚證的一方也可以先行到婚姻登記機關補領完結婚證后,再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離婚冷靜期:
1、訴訟離婚沒有離婚冷靜期;
2、協議離婚,過了離婚冷靜期后,雙方仍然想離婚的,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離婚登記所需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證件應當是真實有效的;
2、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辦理離婚登記的華僑、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證件齊全者,當天可以辦理離婚手續。這種離婚手續比起上法院打離婚官司要快得多;
4、如果夫妻雙方均已移居國外或香港、澳門,或雙方均已加入外國籍,則婚姻登記機關不受理此類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在這種前提下,婚姻當事人選擇在內地離婚,只能采取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方式。
起訴離婚的程序如下:
1、找到管轄法院管轄法院一般是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法院;
2、準備起訴的材料,包括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對方存在過錯的證據,感情破裂的證據等材料。在離婚訴訟中,如果提出的主張想得到法院的支持,那么必須要提出相應的證據;
3、立案。法院經過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就會予以立案;
4、調解。法院立案以后會對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
5、如果無法調解,那么就是直接開庭。
離婚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5、有其他重大過錯。
綜上所述,丟失結婚證可以辦離婚。當只有一本結婚證丟失時,夫妻二人可用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或者丟失結婚證的一方也可以先行到婚姻登記機關補領完結婚證后,再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相關推薦:
離婚房產問題(離婚房產分割問題)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