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精神病患者男方想離婚咋辦
在女方患有精神病的情況下,男方可以解除婚姻關系,但協議離婚的話,要求男女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想要跟精神病人離婚只能起訴離婚,在被告方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情況下,可以由監護人或其他代理人代替其參與庭審。
一、女方患有精神病男方可以離婚嗎? 女方患有精神病男方可以離婚,但精神病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協議離婚,男方只能起訴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三條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二、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三、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對于男方來講,總不能因為配偶有精神病就終生不能離婚了,患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情況下法院也會判決離婚的,如果女方在結婚之前就有精神病,那根本就領不上結婚證,假如男女雙方都沒有結婚證,那婚姻關系從來就不受保護,也沒有必要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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