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婚時孩子撫養權歸屬
對干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以未成年子女的年齡為限,分不同情況處理。
1、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如果由父親直接撫養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雙方也可以協議約定由父親直接撫養。如果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由父親直接撫養: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2、對于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協商。協議不成的,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應當綜合衡量父母雙方的撫養條件。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包括滿足未成年子女在生活、教育、醫療等多方面的生存和發展需要。除了基本的經濟保障,還要照顧其身心健康。因此,考量父母雙方的撫養條件,則要比較其滿足子女需要的能力、經濟能力、其行為對子女的影響等因素。
如果父母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根據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和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需要,法院也可能判決駁回雙方的離婚請求。
3、如果子女已滿八周歲,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但應當尊重子女的真實意愿。
律師說
這世界花兒太多了,你不一定要活成玫瑰。你自己是,孩子也是。重要的事,孩子會在你身上學習,要做怎樣的花兒。
協商無果,子女的撫養權應該給誰。
一、0-2歲的子女
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一般由母親直接撫養。
[可以由父親撫養的情形]
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或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長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等。 (這里突然想到黑暗榮耀里面東恩的媽媽 : )
4.雙方協議一致由父親直接撫養。
二、2-8歲的子女
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可協議由父方撫養、母方撫養、輪流撫養等。雙方達不成協議時,法院可能會判決不準離婚或者根據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進行裁決。
三、8-18歲的子女
與第二種情形相似,但是對于八周歲以上的子女,若父母協議不成的,應當尊重孩子的真實意愿。
[2-18歲可優先考慮撫養權的情形]
1.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3.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4.另一方患有久治不念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四、單獨隨直系長輩生活多年的子女
如果父母的撫養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者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父或者母直接撫養子女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五、父母服刑的子女
服刑一方堅持撫養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養,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獲得直接撫養權。如果該子女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征求該子女的意見。
常規來說,服刑人員獲得撫養權可能性較低。
六、重組家庭的子女
生父與繼母離婚或者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者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或者生母撫養。
如果繼父或繼母不愿意再撫養孩子的,可不再負擔繼子女的撫養費。如果離婚后繼父母愿意負擔子女一部分或全部撫養費的,應當允許,此種給付行為不是法定義務,而是出于繼父母的自愿。
七、收養的子女
養子女與親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即已形成了父母與子女的關系。
民法典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即使夫妻離婚,不直接撫養養子女的一方也必須支付養子女的撫養費。
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后,應由收養方撫養該子女。
八、多個子女
夫妻雙方育有兩個或多個子女的,如果子女均已過哺乳期,法院往往會根據前述裁判規則判決夫妻雙方各自撫養一個或多個。
法律分析: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1、1到2歲的孩子,一般母親一方的生活;
2、兩歲多的兒童,如果母親是下列任何一種情況下,母親身邊的生活的可能性大的情形:
(1)有做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與兒童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們的健康成長顯然是不利的;
(3)沒有其他的孩子,但是父親身邊有其他子女的;
(4)兒童的生活,兒童的生長優勢,和父親患有持續性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狀況,而不是與他們的孩子。
(5)兒童的父親和母親養育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都需要他們的孩子一起生活,但孩子們單獨與女方的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符和祖父母的要求,有能力幫助母親照顧孫子;
(6)對十歲以上的孩子,他們自由選擇與母親一起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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