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離婚后如何分配?謝謝
1、如果該婚前房產單純是一方購買,則屬于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規定,另一方不能對其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不論婚姻延續時間多長,該個人財產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顧名思義,婚前房產若是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產如何分割的問題。
2、如果另一方參與婚后還貸,則離婚時應將一方婚前購買的按揭房判歸買房者所有,同時應當將夫妻所共同償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另外一方。當然,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
擴展資料:
一方婚前貸款購買,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產權登記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還貸,離婚后房子的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有明確規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與首付房名下,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子歸產權登記一方。
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有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所以,此時登記的房產歸登記一方,共同還貸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婚前財產房子怎么分割
離婚婚前房產歸個人所有,不能進行分割,但是雙方有約定的除外。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可以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歸屬進行約定,可以約定為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如果雙方將婚前財產約定為雙方共同所有,則離婚時可以進行分割。沒有約定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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