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起訴我要贍養費?我該怎么辦?
我父親有3個女兒一個兒子,我三個姐姐家條件不如我。父親自己也有些積蓄,由于長期幫助過的不好的三姐,現在父親自己積蓄已經不多。我每年都會給他些錢和米、面、油,可以說父親自己生活絕對不拮據。去年三姐家兒子考上大學,父親執意讓我出學費遭到我拒絕(由于種種原因,家里不怎么和睦。我只關心父親的生活狀況,別人的基本不過問)。這個月父親將我告上法庭要求我每月給他養老費300元,其實我心里明白這是為了三姐家孩子上學(絕對不是我主觀想象)。如果真的是老父親缺錢花,當兒子的我肯定拿。 最可氣的是起訴書是三姐幫助代寫的,開庭也是他陪父親去的,這不明擺著欺負我嗎? 我現在真的很憋氣,我該怎么辦? 父親起訴我要贍養費,如果符合條件,是可以起訴的,如果不符合,法庭的法官會做出判斷的。
贍養費
一、指是指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費用,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費用幫助。
二、為法律中定義,在夫妻分居或離婚后,提供給配偶的必需生活費用。傳統上贍養費是由男方支付給其前妻,但1970年后,基于男女平等的考量,男方也可有權向其前妻要求贍養費。
2001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該法規定,"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家庭贍養老人糾紛找哪個部門
家庭贍養老人糾紛可以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等組織進行調解。
子女不贍養老人,老人可以向當地居委會、村委會、公安局或者婦聯等機構尋求幫助,請求調解。
如果調解無效或子女不履行協議的,老人可以通過訴訟途徑,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贍養義務或強制履行贍養協議。
如果子女不贍養老人導致老人受到嚴重傷害的,可能會構成遺棄罪。老人可以向公安局報警,通過公安機關起訴或者本人自訴的方式,向法院判定對方遺棄罪的請求,由法院對涉嫌遺棄的行為進行定罪處罰。
繼承權糾紛中繼承人怎么處理
繼承權糾紛的處理方法有:
1、自行協商。有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繼承協議,按協議分割遺產;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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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七十四條老年人與家庭成員因贍養、扶養或者住房、財產等發生糾紛,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其他有關組織調解前款糾紛時,應當通過說服、疏導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糾紛;對有過錯的家庭成員,應當給予批評教育。
人民法院對老年人追索贍養費或者扶養費的申請,可以依法裁定先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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