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二胎準生證需要什么手續?
1、領取材料,到女方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一式四份《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請表》。2、提交材料。3、審核材料。4、登記辦理,經審批同意再生育一胎子女的育齡婦女,攜帶二胎準生證辦理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衛生和人口計生局辦理登記手續。
現在國家在大力推廣二胎政策,并且出臺了各種措施鼓勵人們生育第二胎,我們都知道以前需要準生證,但是開放二胎之后依然需要辦理準生證,否則也會有罰款,那么對于符合生育條件的家庭,辦二胎準生證需要什么手續?在這里,我將為您進行簡單的介紹。一、辦二胎準生證需要準備的材料 1、《再生一胎生育申請、審批表》 《再生一胎生育申請、審批表》需要在女方戶籍所在的村委會或者居委會領取,相關信息填好后,再送到夫妻雙方工作的單位進行核實且加蓋印章,如果沒有所屬單位的,需在領表機構蓋章。 2、其他證件: (1)家庭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只需要家庭戶籍的首頁和夫妻雙方的那一頁(3頁)。 (2)夫妻雙方身份證 (3)結婚證 3、以上針對所有想要生二胎的夫妻,已育有一個孩子的夫妻和再婚夫妻還需要增加幾樣證: (1)夫妻雙方及孩子的三份獨生子女證(已育有一個孩子的夫妻) (2)夫妻雙方父母的戶口本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證(已育有一個孩子的夫妻) (3)一胎出生證明(已育有一個孩子的夫妻) (5)離婚證書,離婚協議書,再婚后結婚證書,一方未生育證明。(再婚夫妻)二、二胎準生證辦理流程 1、拿夫妻雙方的戶口和身份證,男方單位出具婚育情況證明。 2、一般在男方戶口所在地辦事處或公司的人事部門辦理《生育服務證》,即準生證,如在外地務工,必須回家才能辦理。男女雙方婚后應當及時到戶籍所在地拿著結婚證把婚姻狀況未婚的改成已婚,以方便準生證的辦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動人口,國家專門有政策,方便流動人口辦理生育服務證,詳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的規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辦理,以現居住地為主,戶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個地方“指標”滿了,不給辦理生育服務證。三、辦理二胎準生證的注意事項 由于二胎準生證的特殊性,所以其條件要求嚴格,因此在辦理過程中需要我們要注意一些事情。 (一)未孕前去申請 一些媽媽懷孕后或者產后才去辦理二胎準生證,這其實是違法的,被稱為搶生,不僅需要交一些社會撫養費,而且家人也受到行政懲罰。此外,孩子將來戶籍的辦理很費勁,所以一定不要懷孕后再去辦理。 (二)把握好時間 二胎的生育是有時間規定的,如果是25到28歲之間,當一個孩子年滿四歲時,就要著手去進行申請了,28歲以上只要間隔2歲,也可去申請二胎指標。 (三)戶口轉移到一起 因為申請準生證時候,要提供戶口簿,此外還得去女方所在的戶籍所在地獲取相關材料,如果工作變動,無法得到工作的單位的申請審核證明,會遇到開具戶籍證明的麻煩事,所以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可提前將家人的戶口都轉到一起。 (四)準生證的換取 二胎準生證不是立即下發的,它是先擁有一個生育指標,這意味著可以懷孕了,到了懷孕后幾個月后,(有些地方規定6個月以后)可以拿著指標和圍產保健手冊和及相關要求的材料去獲取二胎準生證。 這些規定很具有人性化,一旦媽媽在孕期出現流產,或者體內寶寶有突發情況而無法存活的話,那么過早領取的準生證就會失去意義,而且還浪費了一個指標,以后再想申請會遇到很多困難。 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出現,我們要在確保體內胎兒能降生的前提下再去領取準生證,期間可給胎兒做唐氏篩查,以此來確保孩子的安全,此外也不要擔心會受到計生部門的懲罰,因為有了生育指標,就代表有資格了。 (五)戶籍辦理 準生證是孩子戶籍辦理時所需要的證件,為了孩子盡快能有戶口,也避免相關證件的遺失,家長只需帶著孩子的出生證,自己的結婚證,戶口本,和醫院開具的證明(夫妻落實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節育措施如上環或者結扎),到女方戶籍所在地縣級的計生部門,去蓋章即可。 以上就是我對于“辦二胎準生證需要什么手續”這一問題的解答,符合生育二胎要求的夫妻需要準備好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和由居委會蓋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請、審批表》,而此前已經生育有一個子女的還需要提供其一胎出生證明,具體情況各地可能有所不同,詳情還需要咨詢當地計生部門。
二胎政策補貼怎么申請
二胎政策補貼申請流程如下:
1、提交申請材料:夫妻雙方需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生育證明等相關材料,到當地計劃生育部門辦理補貼申請。
2、審核申請材料:計劃生育部門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核實夫妻雙方的身份信息和生育情況是否符合政策規定,并進行現場核查。
3、領取補貼:經審核符合條件后,夫妻雙方可以領取補貼。
二胎政策補貼申請需要以下資料:
1、住院醫療費收據;
2、診斷證明書(蓋專用章);
3、《第一個子女生育登記卡》原件及復印件、二胎《準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4、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終止妊娠無此項);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醫保卡(異地證或異地備案表);
7、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8、單位出具的參保職工請假條;
9、參保職工在享受生育津貼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
綜上所述,申請補貼的時間有一定的限制,一般需要在生育第二個孩子后的一定時間內進行申請,否則可能會錯過申請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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