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基本產假,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1)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后休息七十五天(2)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3)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三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產假四十五天2、晚育假、晚育護理假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二十四周歲的,為晚育。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符合規定的晚育婦女,在國家規定的產假基礎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應當與產假合并連續使用,晚育護理假應當在產婦產假期間使用。晚育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晚育護理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晚婚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4條: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多少天產假國家法定產假是98天?!杜毠趧颖Wo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二、產假是否包含法定節假日產假是有固定天數的,包含雙休日、法定節假日。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7個月死胎的可享受75天產假。三、產假工資發放規定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客觀: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2011年11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文公布《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擬將產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產醫療費用由單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范了相關待遇。女職工產假待遇: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性休產假的權利并不是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而是法律賦予的,用人單位無權規定關于女性職工產假的任何規定。一、法律關于女職工產假規定我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眹鴦赵骸杜毠趧颖Wo特別規定》對此又做了補充,該《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根據該規定,用人單位至少要給女職工產假98天,多則不限,由用人單位自由把握。另外該《規定》第七條第二款還對流產假期進行了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倍?、產假有幾種類型(一)必須享受的假1、產前檢查假女員工在生產之前享有進行產假的假期,該假期應算在勞動時間中,而不能計為病假、缺勤等。2、產前工間休息假女員工妊娠滿七個月即可享受每天一小時的工間休息假,同時不得安排夜班。3、產假最新產假規定,女員工可享受98天的產假,產前15天,產后83天。晚婚晚育、難產、多胞胎生育均可按照規定延長假期,用人單位不得干預。4.授乳假孩子一周歲之前,女員工還可享受每天兩次,每次半小時的授乳假,該假可根據情況合并使用。(二)可以請的假1、保胎假保胎假需要醫生開具相關的證明,待遇方面則按病假。2、產前假女員工妊娠達到七個月以上,可根據所在地的具體規定,由本人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后可請兩個月的產前假。3、哺乳假女員工分娩之后,根據自身情況及所在地的相關規定,可享用人單位提交申請,經批準后可請六個半月的哺乳假。三、女性應該如何維權產假作為女性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權利,當其受到侵犯時,女性職工可通過以下方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1、提出申訴女性職工當產假受到侵害時,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或者是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訴。2、提請仲裁女性合法產假受到侵犯時還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請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別提醒廣大女性,該途徑維權有時間上的規定,需要自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內提出。3、向法院起訴對于勞動監察部門處理結果和勞動仲裁部門仲裁結果不服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女性職工放產假是有法可依的,如果女性職工不知道自己可以休多少天產假的,可以查一查法律。
法律客觀: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發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任何用人單位的女職工均享有產假,假期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關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如果企業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該由企業支付?!杜毠趧颖Wo規定》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如果企業參加了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建立的生育保險,并且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根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4]504號)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其標準是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另外,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原勞動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勞安字[1989]1號)進一步明確規定,為了保護孕婦和胎兒的健康,應按衛生部門的要求作產前檢查。女職工產前檢查應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對在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要相應地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除了國家統一規定的產假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的計劃生育條例中一般都規定了獎勵產假,各地獎勵產假的期限有所不同?!稄V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殘廢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衽晚育者(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第七條規定:“職工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期間,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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