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讓我們頭疼的人情關系,比如好朋友需要問我借錢我是借給他們還是拒絕借款;或者說是對象有貸款,他們想讓我們幫他們一起還這筆貸款,到底我們是選擇幫還是不幫。如果從一個十分理智的角度看,對象雖然是和我們很親密的關系,但是還沒有結婚,而且自己是沒義務去幫助他們還債的。自己欠的債憑什么還要我幫忙還,一家人有時候還要算明賬呢。但是很多人都開不了口或找不到借口拒絕自己的對象。
一般這種情況一定要事先想好是否你的對象值不值得你去幫她一起還清貸款。舉個小例子,比如你的對象A是一個很努力的人,她之所以去網貸是因為面臨一些非常困難的事不得不借錢,所以才被迫選了網貸,而且她很懂得感恩,不是一個白眼狼。那么你可以選擇幫她一起還,但最好在還之前先寫下欠條,畢竟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如果你覺得這個錢很小,不值一提的可以忽略。如果你的對象是一個人品不好的人,她如果在平時花錢就大手大腳,買的都不是她自己的經濟能夠承受的東西,網貸只是為了買一些不是生活必需品,而是一些奢侈物品的話。還是不要幫她還比較好,畢竟這樣的人就是一個無底洞,你幫她還的錢根本就不夠她揮霍的。當然這個對象可男可女,一視同仁。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財產安全。俗話說“親兄弟還要算明賬”,即使你和他們的關系再好都不要因為不好意思而沒有在事前就說明自己幫還的金額要不要還。其實只要是思維正常的對象就知道欠錢要還的道理,所以一般你和他們簽下欠條這樣可以避免后期如果因為其他情況而分開產生的財產糾紛。如果你的對象聽了你幫他們還還要打欠條之后很不樂意并且和你鬧脾氣,那么就要警惕了。他們是覺得你既然是他的對象就應該幫他們還債,這樣三觀都不正的對象你應該考慮真的值得我們為他們付出嗎?因此不要覺得在事先打欠條是一個很開不了面子的事,會傷了和氣,但這樣總好過后期你既要不了錢,又得罪人家的事要好。
總體來講,我們面對要不要幫對象還錢這件事其實要看情況,如果對方網貸是迫不得已,人品好,會還錢,懂得感恩,而且自己有能力幫忙一起還債那你可以選擇幫還。如果你的對象就是把你當還錢工具,根本不打算在后續有錢的情況還錢,揮霍無度,那么果斷拒絕才是正道。不要覺得拒絕別人太沒面子,總比后面還了錢還因為財產糾紛而使兩人關系惡化要好太多。
法律分析:戀愛期間的借款在婚后要還。
一般而言,在戀愛期間的借款,男女之間法律上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因此戀愛期間借款應當予以返還。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雙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因為結婚登記而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可知,戀愛期間的債務不會因為結婚就變為夫妻共同債務,所以戀愛期間借款結婚后也要予以返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對此,我的建議如下:
第一,看借錢給金額了。如果數額較大,比方說好幾千甚至上萬,那么建議要回來!畢竟數額太大了!不能賠了夫人又折兵啊!
第二,看你們如何分的手了。如果是和平分手,那么可以把錢要回來。如果是分得很狼狽,吵得很兇,那么建議這錢還是別要了!就當是丟了被偷被騙了!不然見面又是一頓吵!
第三,當初借錢時,有沒有打欠條?或者寫字據?如果是的話,那么可以按照所寫的欠條進行索要,這個受到法律保護。如果沒有立下字據,那么這事有點懸!
第四,當初為啥借給對方?是逞能裝闊?還是真的解對方的燃眉之急?如果是解對方急用的話,相信只要她有良心,是會主動還給你的!但如果是你主動借給對方花銷的,那么就當它是打水飄了!
第五,對方的為人如何?是對錢看的很緊?還是非常有自尊?小氣的人一般不會還,而不愿意占你便宜的人會主動還你錢!
總上來看,談戀愛要謹慎!不能什么事情都做出來!不然萬一分手了就會人很受傷,同時錢包也很受傷!
需要!
如果男方不要求歸還,女方就可以不用還!
戀愛期間,女生收到男方的財物,怎樣做到不用歸還呢?“贈予”形式就不用還!比如男方送財物了,女生問:“贈予的嗎?”男生回答:“是。”就可以不用還了。
不論是網絡上收到紅包或轉賬,還是現實中接受了財物,都要在微信上進行以上問答,并截圖保存下來(作為)證據。
當然,對男方來說,要保證戀愛中的財物可以索回,一定不要回答“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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