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檢,即婚前檢查,指的是結婚前對男女雙方進行的常規體格檢查與生殖器檢查。多年以前,這項制度一直存在,直到2003年新版《婚姻登記條例》施行以后,強制婚檢才退出歷史舞臺。一般來說,婚前檢查項目包括三項:
第一、婚前醫學檢查。包括詢問病史、體格檢查,還有男女生殖器官的檢查,這項檢查的目的,如果你們雙方都有病史,醫生會根據你們的病史,根據疾病的顯隱性從而為你們以后的寶寶做初步的判斷。此項檢查對你們以后孩子健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輔助檢查。此項檢查包括血常規、胸部透視、乙肝表面抗原檢查、尿液常規、梅毒篩查、霉菌檢查等。
第三、其他檢查,比如艾滋病的檢查、染色體檢查、乳腺檢查等,此項檢查有些是為了防止傳染病的傳播,比如艾滋病,它的傳播有一多半就是因為通過性傳播而導致的。
除此之外,專業人員還為您講解一些關于婚前的衛生知識。婚前檢查有必要:
第一、婚前體檢可以防止傳染病和遺傳性病的蔓延,有利于雙方和下一代的健康。
第二、結合體檢所得,醫生可對某些遺傳缺陷作出明確診斷,并根據其傳遞規律,推算出影響下一代優生的風險程度,從而幫助結婚雙方制定婚育決策,以減少和避免不適當的婚配和遺傳病兒的出生。
一、 結婚登記 婚檢檢查什么
婚檢即婚前檢查,是指男女雙方在 結婚 前進行常規的體格檢查和生殖器檢查,通過檢查能及時了解和發現疾病,并能提供針對性的治療建議,保證婚后的婚姻幸福。現在進行婚檢不具有強制性,而進行婚檢是對于男性和女性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婚檢項目包括內科檢查,主要查心肺有否異常,肝脾淋巴結有否增大,正常神經反射是否存在;婦科檢查要查女性生殖器,應做腹部肛門雙合診。若肛查發現內生殖器有可疑病變而必須做陰道檢查時,必須向受檢查者本人和家屬說明理由,在征得同意后方可進行。婚檢時要注意有無處女膜閉鎖,陰道缺如或閉鎖,子宮缺如或發育不良或畸形,子宮肌瘤,子宮內膜異位癥等。還應注意外陰皮膚和粘膜有無炎癥,破損或潰瘍,以免將性病漏診。檢查男性生殖器,應注意有無包莖,陰莖硬結,陰莖短小,尿道下裂,隱睪,睪丸過小,精索靜脈曲張和鞘膜積液等。
二、結婚登記需要帶什么手續
結婚登記的程序大致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未婚、 離婚 、喪偶)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了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三、結婚登記照在哪拍
結婚登記照可以自己在外面的照相館拍攝,也可以到民政局的現場進行拍攝。要求是三張兩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背景是紅色的,新人可以化淡妝,但不可以化濃妝過于浮夸,需能夠看出本人真實原本面貌。
結婚登記照拍攝注意事項:
1、雙方提前溝通好、共同溝通協商選好拍結婚證照片時要穿的衣服。
2、如果對發型不滿意最好在拍結婚證照片一周前改變,一來是對新發型的適應,二來也是對對方的尊重。
3、自備小梳子小鏡子,在輪到你們拍照時將頭發打理好,整理衣冠,以最佳姿態示人。
4、切忌濃妝艷抹,淡妝更能凸顯你的清麗宜人。
5、結婚證照片是可以露齒笑的,幸福的紀念怎么少得了燦爛的笑容呢!不需要一副嚴正以待的模樣,所以要開心地笑起來。
舊條例規定,在實行婚檢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檢查并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檢查證明。在婚檢制度實施過程中,由于婚姻法規定的“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一直未能明確,這就帶來兩方面的問題。一是婚姻登記機關根據婚檢機構出具的檢查結果無法認定當事人是否患有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是否可以辦理登記。二是由于檢查沒有針對性,這就造成婚檢中存在檢查項目多、收費高等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因此,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尚未明確的情況下,目前不宜把持有婚前醫學檢查證明作為結婚登記的必要條件。如果結婚當事人從雙方健康的角度考慮,可以自愿到醫院檢查身體。婚前醫學檢查技術鑒定按下列程序進行:(一)公民對婚前醫學檢查結果持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查結果證明之日起15日內,向縣級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委員會辦事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申請表》,提供與鑒定有關的材料;(二)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委員會應當在接到鑒定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醫學技術鑒定結論,有特殊情況,最長不得超過90日。作出醫學技術鑒定結論后,應當出具《醫學技術鑒定證明》,并自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7日內送達當事人。(三)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委員會進行醫學技術鑒定時必須有5名以上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委員會成員參加。參加鑒定人員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因醫學技術鑒定的需要,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委員會可以臨時聘請有關專家參加鑒定工作,所聘人員有發表醫學診斷意見的權利,但無表決權。(四)當事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可以在接到《醫學技術鑒定證明》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省級鑒定為終極鑒定。婚檢機構不服醫學技術鑒定結論的,可以向上一級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鑒定,具體程序參照前款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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