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有精神病能離婚嗎?
我認為不算騙婚,如果治不好會選擇離婚的。配偶有精神病能離婚,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一、若該精神病被依法認定為重大疾病,一方在結婚登記前未如實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撤銷婚姻。
二、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離婚,需要具備的條件:
1、無論是在婚前或婚后患病,經須久治不愈,如果患病時間短或者能治好的情況下,是不符合離婚條件的;
2、必須對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問題做出安排,不能讓其自生自滅。
三、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種情況:
1、婚前曾患過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種刺激復發;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種強刺激或外傷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遺傳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四、離婚,是處理解決夫妻身份問題,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其他人是不能代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況,也應當尊重其權利,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的時間進行訴訟,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系的兄弟姐妹代為訴訟。
五、精神病患者在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不能進行登記離婚,其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在法院判斷其利益與精神病一方利益相沖突的情況下,法院會主動為其指定其它監護人作為其訴訟代理人。
如果法院認為夫妻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會判決離婚。
如果是隱瞞患有精神病情況結婚的,結婚后婚姻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結論:所以如果一方是精神病人,也可以進行協議離婚。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如果一方隱瞞自身的精神病與他人結婚或者婚后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法院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并判決雙方離婚。
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可以離婚嗎
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離婚。
需要符合法定的離婚條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關系。根據相關規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內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如果容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期間進行訴訟審理。
精神病患者不能“協議”離婚,即使在其清醒時。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被稱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不能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離婚的注意事項
為減少輕率離婚、沖動離婚,維護家庭穩定,《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編設置“離婚冷靜期”的條款。等待三十天,三十天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都可以向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即協議離婚未達成。若均未撤回離婚申請,則進入下一步。
在接下來的三十天內,雙方要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如果在這第二個三十天內,雙方沒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領離婚證,則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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