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設立遺囑;2、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3、遺囑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合法財產;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分析:(1) 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能夠具實的意思表示;(2)遺囑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合法財產;(3)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系;(4)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并注明年、月、日;(5)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法律分析: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托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的寫法要求,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即代書遺囑具有法律效力的條件是:1、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2、見證人之一代書;3、要注明代書遺囑的年、月、日;4、要有代書人、其他見證人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