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有遺囑不過戶雖然可以省下一部分過戶的費用但卻只有居住權,如果房子拆遷一點兒補償都拿不到,等到這時候再去辦理過戶就晚了,而且長期不過戶房價也會上漲,過戶的費用是根據房價征收,不僅省不下錢沒準花的還更多。
不及時去過戶的人一般都是想省一筆過戶費,想著等到那天想要賣房子的時候再去辦手續,反正手里拿著遺囑房子自己住著,但是我國法律規定繼承權只有20年有效期,也就是說沒在20年內過戶的人房子就 不是你的了,繼承資格被剝奪到時候想過戶都沒有資格過戶了。
況且通過遺囑過戶房產最忌諱的就是拖,法定繼承人只有一個人還好,如果有很多個人時間長了遺囑產生爭議還怎么過戶?法定繼承人中先是伴侶后是子女再到父母兄弟,So 過戶這事兒也很長夢多還是盡早為好。
沒有過戶的房子就算拿著遺囑也只有使用權,說白了就是只能住不能賣,如果想把房子租住去也有些困難,因為現在的人為了安全租房的時候都要看房產證和戶主的身份證,兩個一對比沒啥問題才會交房租。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去世親人的名字,拿著一張遺囑給人家租戶,誰會信誰敢住?
萬一出現了什么事兒租戶的錢可就打了水漂,就算錢到時候能追回來但是三天兩頭的來人鬧誰也受不了,誰租房子都是為了求個安靜舒心,要是天天雞飛狗跳這房子怎么租?
首先,沒有過戶這個房子就不算是你的,除了暫時居住你沒有任何的權力,買賣不用想租房沒人租,最要命的是等到房子拆遷的時候你根本拿不到拆遷費,房本上的所有權不是你,僅憑一張遺囑人家拆遷辦的人根本不認,到時候損失的可不是幾千塊的過戶費,那可就是幾十萬的拆遷費。
其次,遺囑并不是拿著就萬事大吉,如果沒有及時辦理有可能在繼承人中出現異議,那么等到你過戶的時候就會出現麻煩,只要有人認為遺囑不合理那法院就得參與調查和調解,到時候房子還是不是你的就難說了。
再者,遺囑過戶房產需要交納稅金,這個稅金是隨著房子的價值收取,說白了就是房價長了它就漲,如果房價過幾年猛漲那稅金繳納的可就不是當初的幾千塊,況且辦理遺產過戶手續很繁瑣,需要去公安局辦理親屬的死亡證明,如果拖延不去辦理到時候這些手續肯定會很繁瑣,孰輕孰重你自己掂量著辦。
最后:拿到遺囑趕緊辦過戶手續,沒到手的東西永遠都是別人的!
其余子女可以繼承此房。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
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所列遺產的范圍中有房屋。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
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需要證明
1、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
2、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并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
3、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擴展資料:
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順序是指上述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后順序。《繼承法》將繼承人分成兩個繼承順序: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先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份額是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時,份額一般均等。對于有特殊困難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該予以照顧,適當多分配一些遺產;
對于有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繼承人經過協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遺產,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遺產,這一點在房產的繼承上尤為重要。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房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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