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地產的繼承是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為房屋評估價值的百分之二。如果是正常過戶,則不需要花費這筆公證費。如果房子還沒滿五年,如果要正常過戶取得這套房產,就需要繳納營業稅,如果是繼承房產就不需要交稅。繼承的房子,如果將來要賣掉,就需要一直交個人所得稅,占總房價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據:《公證程序規則》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3、申請公證的文書; 4、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5、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一、房產繼承公證費收取標準
公證費是公證服務證明民事協議、收養關系、事實和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的費用。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以根據本區域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收費波動范圍內,確定本區域的詳細收費標準,并報國家計委備案。財產繼承、捐贈、遺贈證明的,按照收益20萬元以下的1.2%;超過20萬元但50萬元以下的,按1.2%收取公證費;超過50萬元但500萬元以下的,按0.8%收取;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0.5%;超過1000萬元的為0.1%。
二、房產繼承公證需要多久
一般需要15個工作日拿到公證書。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還有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以及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公證法》第二十五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三、房屋繼承公證程序
1、首先,你需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接著,你要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在公證過程中,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其他形式的遺囑暫不予采納)。
3、最后,當房屋繼承公證辦理完畢,就可以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你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繼承公證的費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根據本區域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波動范圍內確定本區域的詳細收費標準。
《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公證處對下列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向申請人提供證明以及辦理其他公證服務,應按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申請人收取公證服務費:(一)證明經濟合同,辦理繼承、贈與、遺贈和提存公證;(二)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三)證明民事協議;(四)證明出生、生存、學歷、經歷、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死亡、不可抗力事件、組織資格和資信等有法律意義的事實;(五)辦理證據保全、制作票據拒絕證書,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六)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囑,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的效力;(七)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八)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九)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十)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服務事務。
法律分析:1、繼承房產過戶費用:
(1)公證費 40元/平米產權證面積
(2)繼承公證費 80元/單 放棄繼承公證80元早畝塌/人
繼承的房產再次轉讓出售時個人所得稅按照所得征收20%,不過只要是符合家庭唯陸圓一住房和購買超過2年的話就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而且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政策同樣適用。
(3)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房地產價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耐御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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