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真的。2023年部分省份實行了新婚姻法,取消了婚姻限制。
生育登記不用結婚以前生育登記有一個條件是孩子的父母必須有結婚證,是法定的夫妻。而現在取消了這一要求,也就是說只要兩個人愿意生孩子,即使不結婚一樣給辦理準生證。私生子也享有繼承權根據以前的《繼承法》,繼承人是在被繼承者戶口中且是子女關系的人,私生子并不允許享有繼承權。
以后非法定妻子所生的子女也可與法定子女爭奪遺產。一夫一妻制基本名存實亡。當第三者的孩子也可被承認并且可以落戶,那么第三者在法律上將會有著與原配一樣的待遇,大房二房享受權利都一樣。而且如果父親有案底,婚生子會受到影響私生子卻不受影響。
結婚登記的意義
1、保障社會主義婚姻制度的實行。國家通過結婚登記,可以對公民的婚姻的建立進行監督,有利于維護法律的嚴肅性,防止包辦、買賣婚姻、早婚和重婚事件的發生,以國家的強制力確保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的鞏固。
2、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于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3、及時防止和懲治違反婚姻法的行為。通過結婚登記,國家工作人員可以直接對婚姻當事人開展法制教育,及時發現違反婚姻法的行為,并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
依據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的血緣關系,其是有法定繼承權的,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非婚生子女也是法定繼承的第一順位的繼承人。若父母立有遺囑的,其還可具有遺囑繼承權利。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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