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公正需要怎么辦?要什么手續?
我媽媽失蹤4年了.我父親去世了,還有一張建設銀行的存折是他的名字,但我把密碼忘記了。里面有點錢,銀行說要辦理公正才行。.rn請問公正要怎么辦?才能拿到錢.?要老人的死亡證明、財產證明、關系證明(老人的父母先于老人死亡的死亡時間、老人的婚姻關系證明(妻子的名字(已死亡的要死亡時間)、老人的子女關系證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
以上做為老人第一順序繼承人要帶上身份證(+復印件)、財產證明、關系證明到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必須各繼承人都要到親自到公證處去,不可以委托。除非有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證明材料由老人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出具。老人的子女證明由村委會(居委會)出具或其所在單位、死亡證明有火化證明或村委會(居委會)出具證明后到當地派出所蓋章、婚姻證明由民政局出具(有結婚證最好)。這些到時公證處會查詢核對,如有虛假可要承擔法律責任。
擴展資料:
公證流程
到多媒體領號機上領取編號,承辦的公證員會根據編號依次為你辦理。
根據你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本處公證員會告訴你應當提交哪些證明材料以及照片。
如果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你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承辦公證員在對你填寫的《公證申請表》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后,會給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你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復印證明材料等事項。請別遺忘你的公證費發票。
在規定的時間內,你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本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繼承公證
繼承人公證書怎么辦理
按照以下步驟辦理繼承公證:一、填寫《公證申請表》。二、提交以下這些證明材料:1、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2、被繼承人(死者)的《死亡戶口注銷單》原件。3、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4、親屬關系證明。三、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審核后,公證員會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單》,申請人憑《受理通知單》進行有關立案、編號、付費、復印證明材料等事項。四、領取遺產繼承公證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即可攜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和公證費發票,到公證處領取辦理完畢的公證書。
法律依據:《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七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二)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的名稱;
(四)提交證明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
(五)申請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申請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者蓋章,不能簽名、蓋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老人突然離世房產遺產怎么公證
現在很多人的所有權意識是非常強的,很多時候為了保證財產是屬于自己所有都會去公證機構辦理公證證明財產的所有權,遺產也是可以公證的。那么。老人去世了遺產怎么公證?下面就由來為您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一、老人去世了遺產怎么公證 想要辦理遺產繼承公證,并不是說只要當事人直接去公證處申請就可以的,還需要當事人準備好申請遺產繼承公證的相關材料,然后經過一定的程序才能最終辦理好遺產繼承公證。辦理遺產繼承公證需經過以下程序:填寫《公證申請表》根據你的申請要求,用鋼筆填寫相應的《公證申請表》。 提交證明材料法定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若是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在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死亡戶口注銷單》原件。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親屬證明。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并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并加蓋印章(原件)。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所有的證明材料齊全了,你就可以將證明材料及有關申請表格交給承辦公證員,由承辦公證員予以受理。
二、申請辦理繼承公證的注意事項 (1)遺產應當是公民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2)被繼承人的遺產狀況應清楚,例如有無典當、抵押、是否共有的情況;遺產現在何處,由誰保管,產權有沒有爭議;除已知遺產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 (3)對于夫妻共有財產的繼承,我國婚姻法規定,除有約定外,夫妻關系有效期間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在辦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繼承公證時,夫妻共有財產,只有屬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另一部分則應歸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應當先確認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決定適用的繼承形式和法律規定; (5)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事先要審查遺囑是否有效,遺囑繼承人和遺產有無變化,如有下列情況,應按法定繼承辦理:1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2遺囑繼承人先于立遺囑人死亡的;3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4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產;5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6)遺囑繼承權公證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囑人未保留上述繼承人遺產份額的,處理遺產時,應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財產,所剩余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繼承人的原則處理。 (7)在有繼承人死亡的情況下,應當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確定是否適用代位繼承或轉繼承的規定。三、老人去世房產繼承方式有哪些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公證處遺產繼承公證流程
遺產繼承公證的辦理流程是:
1、雙方需要攜帶辦理遺產公證的材料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2、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遺產的內容,遺產處分的財產的權利進行證明,辦理公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埋鏈地的彎余孫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毀衫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七條第一款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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