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撫養權不是那么容易的,要么需要協商簽訂變更協議,協商不成,就只能向法院起訴了,起訴就需要確定管轄地。一、變更撫養權糾紛管轄地怎么確定民訴法規定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并且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訴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最高院民訴意見第10條規定:“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二、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序是什么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作出判決。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后,在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作出判決。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后,在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公告可以張貼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欄,也可以在公共場所或當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單位張貼。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開庭審理前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開庭審理前的準備工作做好之后,法庭進入法庭調查階段。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當事人陳述;(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三)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四)宣讀鑒定結論;(五)宣讀勘驗筆錄。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證據,而且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法庭調查完結之后,是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三)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后,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若干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一旦撫養權變更得到支持,原先給付的一次性撫養費可以要回,而且可以讓對方承擔孩子的撫養費。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10、不服指定監護或變更監護關系的案件,由被監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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