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兒子女兒繼承權一樣嗎
兒子女兒繼承權一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因此兒子、女兒的繼承權也是平等的。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遺產糾紛協商解決時注意什么
所謂自行協商解決就是繼承糾紛發生后,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通過互諒互讓,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一個各繼承人都愿接受的協議,然后按協議分割遺產。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于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有利于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還可以節省當事人的人力、財力和時間。
協商雖然是在產生糾紛的當事人雙方之間進行,但也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1、平等自愿原則。協商不是法定的解決民事糾紛的必經程序,所以,必須在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適用這種方式。再者,協商后達成的協議也必須是在雙方當事人都自愿的基礎上達成。
2、合法原則。分清是非是協商解決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標準是繼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規定。經協商達成的協議本身也要合法,否則無效。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
3、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
三、爭遺產什么證據最有用
遺產案件的主要證據為原告、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符合法律規定。也就是說,原告是合法的繼承人。那么,針對原告的合法繼承身份,需要準備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及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繼承人能夠繼承遺產的前提條件是被繼承人死亡。因此,需要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如有遺囑,需要按法律規定提交。例如,公證遺囑的,需要提供公證機關的公證書;代書遺囑的,需要兩名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等等。
最主要的遺產范圍,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證明有銀行存款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銀行賬號;證明有股票并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股票代碼、資金帳號等等,逐一提供證據進行說明,不要遺漏。
法律分析:法律上分家產兒子女兒均分。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男女繼承權平等。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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