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不起孩子可以過繼給別人嗎
法律分析:養不起孩子可以過繼給別人。如果父母雙方有特殊困難無法撫養孩子,可以將未滿14周歲的孩子送養給他人;如果是過繼給三代以內同輩親屬的,限制更少,也是去民政局登記收養。但是需要看孩子的意愿。孩子一旦被他人收養,與原父母的權利義務就消失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條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雙方自愿過繼孩子可以嗎
可以。根據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得知,父母雙方有生育能力自愿將孩子過繼給他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過繼是一種傳統的收養行為,常發生在家族內部,過繼是將自己的子女繼入養父母家庭,或者在沒有子女的人之間,收養同宗或親戚的子女為后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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