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去世孫子可以繼承遺產嗎?
兒子去世孫子可以繼承遺產,代位繼承是是法定繼承的一種特殊情況,和本位繼承相對應的一種繼承制度,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被繼承人子女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繼承被繼承人遺產又稱間接繼承。
一、兒子去世孫子可以繼承遺產嗎? 可以。 1、這種情況屬于代位繼承。代位繼承是和本位繼承相對應的一種繼承制度,是法定繼承的一種特殊情況。它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先死亡的長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項法定繼承制度,又稱間接繼承、承租繼承。 2、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稱被代位繼承人,簡稱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繼承遺產的人稱代位繼承人,簡稱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繼承遺產的權利,叫代位繼承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法院認為,該案應當按照遺贈辦理。 3、兒子去世后孫子是有奶奶遺產的繼承權,但如果兒子有其他子女的話,從法律意義上來說他們也是擁有奶奶遺產繼承權的。二、代位繼承人 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你父親先于你祖父去世; 2,如果你父親在世的話,他必須是你祖父遺產的法定繼承人; 3,你祖父的遺產,必須是他的孫子、孫女才能代位繼承; 4,如果你祖父沒有留下遺囑,則可以用法律的規定來分配遺產。如果留下了遺囑,則按照遺囑的內容執行。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1、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3、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綜上所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繼承人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順序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生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兒子死亡后,父母親是否有權繼承遺產?
兒子死亡后,如果沒有簽訂遺囑則父母具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如果簽訂了遺囑,那么就需要按照遺囑所簽訂的內容執行。
法律分析
兒子死亡后,父母是其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只是法定繼承人。如果簽訂有遺囑是要按照遺囑進行財產分配繼承的。法定繼承是所有繼承方式里法律效益最低的一種繼承方式。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法定繼承又稱為無遺囑繼承,是相對于遺囑繼承而言的,法定繼承是遺囑繼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將遺產轉移給繼承人的一種遺產繼承方式。在法定繼承中,可參加繼承的繼承人、繼承人參加繼承的順序、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都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因而法定繼承并不直接體現被繼承人的意志,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繼承人的意思將其遺產由其親近親屬繼承。適用法定繼承時,依照下列規則分配遺產:①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兒子先于父親死亡,媳婦有繼承權嗎
法律主觀:
兒子死亡兒媳不一定有繼承權,還需要看喪偶兒媳是否對公婆盡到主要贍養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權是不能轉讓的,繼承權是一種依附人身關系的權利,它與個人的人身不可分離,例如根據《民法典》關于“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的規定,只有具備父母子女關系才有繼承遺產的權利。,繼承權人可以放棄繼承權,放棄繼承權,意味著放棄與繼承權相關的其他幾種權利。繼承人表示放棄繼承,實際是以法定繼承人身份行使了自己的繼承權。而把繼承來的一份遺產,再贈與別人,法律是允許的,也是合法的。但此時,繼承人不是轉讓繼承權而是轉讓的財產所有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在沒有遺囑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一般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繼承份額是均等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兒子先過世遺產怎么處理
兒子先過世遺產處理方式如下:
1、有遺囑,按照遺囑進行繼承。
2、如果子女沒有遺囑,按照繼承順序繼承;排列在法律繼承順序中的第一位的應當是:當事人的配偶,孩子和父母;第二位的是:當事人的親兄弟姐妹,還有當事人的祖父祖母以及當事人的外公外婆。
3、父母去世后,子女有自己子女的,可以代位繼承應當由子女繼承的遺產。有代位繼承權,但是要滿足一定條件。
由此可以見得,對于這個問題中兒子死去了,孫子是有法律上的繼承權的,但是怎么繼承以及繼承的多少,還是要看具體當事人家屬的情況以及相關法律條文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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