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除非一方死亡,否則是沒有辦法自動離婚的。目前只有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兩種方式,以下為這兩種方式的步驟,供與參考:
協議離婚程序大致可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受理:婚姻登記員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審。若初審無誤,則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若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則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持有相關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六條和第五十七條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執行和審查,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
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的程序和條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協議離婚的時間在30-60天不等。
訴訟離婚具體如下:
起訴: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審理: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的15日內提出答辯意見。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從來沒有什么自動離婚,要離婚兩種方式,一是雙方協議離婚,二是去法院起訴離婚,不應該叫什么申請,也沒有什么自動離婚。解除婚姻關系必須履行相關的法定手續。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訴訟離婚。
只有通過下述兩種途徑才能解除婚姻關系,像分居多長時間就可以自動離婚的說法是不存在的。
1、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均同意離婚,對于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處理等問題自愿達成一致意見,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核準后頒發離婚證。
2、訴訟離婚。夫妻一方愿意離,另一方不愿離;或雙方均愿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處理等問題達不成一致意見時,夫或妻一方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判決或調解解除婚姻關系。
離婚如何辦理,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一)如何協議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不適用協議離婚,而應當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
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具體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中,由持有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的人員從事協議離婚的登記工作。
2、協議離婚提交的材料
協議離婚時,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雙方應提交:本人的戶口簿(95新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結婚證、離婚協議書(A4紙打印一式3份)、雙方各2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自受理離婚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離婚證是婚姻關系已經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日起,解除婚姻關系。
(二)如何訴訟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1、起訴離婚時需提交的材料
向法院起訴離婚時,可到法院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同時應提交起訴狀,名稱可以是:離婚起訴書、離婚起訴狀、離婚訴狀、民事起訴書、民事起訴狀、民事訴狀。起訴狀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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