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失蹤,想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如果對方要是失蹤的話,想要起訴離婚,就應該出具派出所開出的失蹤人口證明。這個時候就可以向法庭起訴離婚了。因為對方長期失蹤,所以自己的生活有很多的不便,這個時候就可以向法官陳述自己種種的不便,法官也是會酌情判決的。這種情況也是可以離婚的。
不過有好多人不知道這種情況是可以離婚的,所以好多人都是沒有辦法就一直不能離婚。因為有的家庭就是會有一些人離家出走,然后不回來,他家里面的人也找不到他,所以就應該算是失蹤的人。但是雖然踏實,總的卻對別人造成很大的影響,因為他的妻子或者是丈夫就不能夠跟他解除婚姻關系,還是對別人的生活有很大的影響的。
或者有的一些人在外發生了意外情況,但是沒有辦法找到他們,所以他們也就只能算是失蹤人口。這個時候他們的伴侶是非常倒霉的,因為沒有辦法解除婚姻關系。也就沒有辦法開始一段新的人生。這對于他們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因為他們的人生不能被綁架,他們的人生也是可以自己去尋找的。信號法律越來越人性化,這些人是可以在派出所開具失蹤人口證明,然后上法庭申請離婚的新的婚姻法也會對這些情況有一些規定,也是會保護這些可憐的人們的。
不過這些失蹤人口確實是一個很大的疑問,他們就這樣人間蒸發似的離開了自己的老家,然后杳無音信。確實是會讓自己的家人有很大的困惑和障礙的。因為是生是死總要有個消息,但是他們就這樣平白的在人間蒸發了,他們的伴侶也是非常的無奈,自己為了開始一段新的生活,解除婚姻關系,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被報失蹤人口了還能離婚嗎?
我被報失蹤人口夫妻無性婚姻能離婚嗎如果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的話,是可以自動離婚的,如果將來他回來的話,如果你已經在乎了,那是不可能是哦,復合的。
失蹤人口離婚問題
老公2年前攜款潛逃,失去蹤影。當時有報案,公安局立案但未追查,至今任何消息。男方年齡40多歲,女方也差不多年齡。有小孩,已是成人。rn如今想辦理離婚手續,怎么辦理?應當先向對方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宣告其失蹤,由人民法院作出宣告失蹤的判決后,再向法院起訴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準予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對 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
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其失蹤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申請書應當寫明失蹤的事實、時間和請求,并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于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
第一百八十四條 公民下落不明滿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滿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申請書應當寫明下落不明的事實、時間和請求,并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于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
第一百八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蹤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
公告期間屆滿,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事實是否得到確認,作出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判決或者駁回申請的判決。
第一百八十六條 被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現,經本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應當作出新判決,撤銷原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失蹤多久可以離婚?
問題一:失蹤多久可以離婚 先去派出所報失蹤,失蹤兩年你就可以申請離婚了.
另外,你也可以因你們分居滿二年以上,向法院申請離婚.
你可以參考一下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問題二:夫妻雙方一方失蹤多久可以離婚 法律對上述問題沒有規定,但對宣告失蹤有明確的規定,下落不明滿兩年可以向法院申請下落不明人失蹤,宣告失蹤生效期為三個月,合計計算,至少兩年三個月以后方可提出離婚。
一【《民訴法》對申請宣告失蹤的規定】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利害關系人申請宣告其失蹤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二【《民訴法》對宣告失蹤公告期的規定】
第一百八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蹤的公告期間為三個月。
三【《婚姻法》規定法院受理宣告一方失蹤的離婚案】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問題三:報失蹤后多久自動離婚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法律上沒有自動離婚這一條。你可在報警失蹤人口二年后,憑報警回執或失蹤人口證明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問題四:妻子失蹤多久可以起訴離婚 沒有時間要求,可以直接提起離婚訴訟。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到法院起訴即可,法院公告送達。
妻子失蹤2年后可以到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問題五:夫妻一方失蹤多久可以申請離婚 最高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應當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 因此,除以上情況外,離婚案件一般不得適用缺席判決。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未滿兩年的離婚案件是否受理和公告送達問題的批復》中指出:“對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的案件,不論下落不明人出走時間長短,法院均應受理,并應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普通程序進行審理。”
問題六:起訴離婚一方失蹤要多久才得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失蹤,另一方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解決: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同時,《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明確指出:“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也就是說,法院將訴訟文書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無論被告看到與否,均視為送達,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法院即可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二)可以對下落不明的人申請宣告失蹤或申請宣告死亡以達到解除婚姻關系的目的。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2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戰爭期間下落不
滿2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蹤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滿仍無音訊的,人民法院將作出宣告失蹤的判決。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找不到對方,通過上述兩種途徑都能達到離婚的目的,但是在財產分配方面產生的法律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決離婚的,法院會依據《婚姻法》規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最常見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宣告失蹤的法律后果是失蹤人的財產依法由他人代管。
建議你找一個律師進行專業性的指導。
問題七:老婆失蹤了,要多久可以離婚 10分 雙方分居兩年 法院會自動判處離婚。
還有根據感情不和。有婚外情。 性格方面。 等 都會算自動離婚的,條款范圍之內。 也就是說,分居幾個月或一年半左右。法院也是有可能會判的 主要是看雙方感情。法律上有這一條。
問題八:夫妻一方失蹤,另一方多久能申請離婚? 30分 1、失蹤離婚的時間:
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答案:失蹤滿二年;
2、不能繼承失蹤人的房子;
答案:經法庭判決離婚后、可以分財產;
3、分財產的選擇順序
一方去世后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答案:對方去世后才能分割財產;
妻子、丈夫平均分配二人的共同財產;如房子;
相關推薦:
行政處罰法的意義(制定行政處罰法的意義是什么)
家庭冷暴力(家庭冷暴力如何解決)
申辦公證怎樣填寫申請表(公證申請表怎樣填寫)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注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注銷流程)
律師會見權有什么規定(刑事案件的律師有什么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