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撫養權變更的規定是怎樣的
法院撫養權變更的規定是: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5條規定: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變更撫養權的條件
變更撫養權是指父母或監護人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發生變更,即由原來的一方轉變為另一方。變更撫養權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子女的最佳利益:變更撫養權的首要考慮是子女的最佳利益。如果變更撫養權對子女的成長和發展有益,那么變更撫養權可能會被認為是合理的。
2. 原撫養人不能履行撫養義務:如果原撫養人不能履行撫養義務,例如因為疾病、財務困難或其他原因,那么變更撫養權可能會被認為是必要的。
3. 新撫養人有能力履行撫養義務:新撫養人必須有能力履行撫養義務,包括提供子女的生活必需品、教育、醫療保健和其他必要的支持。
4. 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已經到了可以表達自己意愿的年齡,那么他們的意愿也應該被考慮在內。如果子女希望變更撫養權,那么這可能會被視為一個有力的因素。
總之,變更撫養權需要滿足子女最佳利益、原撫養人不能履行撫養義務、新撫養人有能力履行撫養義務和子女的意愿等條件。如果這些條件得到滿足,變更撫養權可能會被認為是合理和必要的。但是,變更撫養權是一個敏感和復雜的問題,需要仔細考慮和權衡各種因素。建議您在變更撫養權之前咨詢專業的法律意見。
【法律依據】: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規定,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
可以變更撫養權的情形。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變更撫養權的法定條件
法律分析:根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條 收養關系解除后,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但是,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
相關推薦:
律師會見權有什么規定(刑事案件的律師有什么權利)
汽車報廢流程有哪些(汽車報廢手續怎么辦理流程)
駕照怎么查扣分(怎么查駕駛證扣分記錄 有哪幾種方法)
廣告經營登記范圍(廣告公司經營范圍有哪些)
公務員退休金怎么算(公務員退休工資如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