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當中,我們經常會聽到“計生證明”這個詞,其實計生證明就是計劃生育證明,證明個人計劃生育履行情況,是否存在超出計劃生育之外的生育情況。在了解大家的基本情況以后方可開具。一、計生證明要本人去嗎不是必需,直屬親屬也可以,甚至協查方都來可以二、計生證明是什么計生證明簡單點說就是計劃生育證明,具體是指由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出具的,適用于晉職、晉級、調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戶口、隨遷、評先、入黨、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候選人的證明材料,現階段,國家政策放寬,育齡婦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當地計生部門開具計生證明。三、計生證明怎么開1、首先,你結婚了么,結了就拿結婚證,沒結要去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開無婚姻證明,這個可以別人代辦,但要你本人寫一份委托書,去公證處公證(300元左右),郵寄給朋友讓他給你開無婚姻證明。接著,你有孩子么,有孩子就直接拿戶口本就行了,沒孩子要開無生育證明,要去戶口所在地的人才辦,辦的時候要出示第一步中的材料~好了,到第三部了,計劃生育證明是在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小區的計劃生育辦公室辦,你先去人才問小區在哪,再去小區問計劃生育辦公室在哪,就可以辦了,拿上前兩步的材料和身份證。這個也可以朋友代辦的,但同樣需要你的委托書,和代辦人的身份正材料,至于這個委托書,你寫的感人一點可以不用公證(具體情況還是先打聽一下為好,畢竟能少花錢就少花吧)。全套下來也不少花,你算算,如果比你自己去還貴就自己親自跑2、新法條例出來了,獎無;鼓一;罰二。獎無:不生孩子社保由國家來交,醫療免費,60歲后國家每年付一萬元給他當退休補助。鼓一:生一個照舊,免繳個人稅,經營生意稅減半,買房七折,供房免首期,利息減半。罰二:生二個繳社保加倍,個人所得稅定為一千要交10元一月,生三個以上類推,社保是三倍,個人所得稅翻倍,總之你給社會增加負擔你就要為社會貢獻更多3、遷戶需要計劃生育證明,拿著你的身份證,拿著你的戶口本,直接到鄉鎮,街道計生辦公司,直接辦理計劃生育證明,里面會標注你是否結婚,以及是否生育信息。最好也將結婚證也帶上,把他們要的手續都帶上。去辦理前先電話114咨詢下查詢下當地計生辦電話,然后咨詢是否需要村或者街道開證明信,有些地方需要村委或者街道社區開證明信,以免來回折騰。這種證明幾分鐘就可以開局4、去各級計劃生育委員會那里搞!要農村的得要居委會的章,城市的要街道辦事處的章,直屬機關單位的要去直屬計劃生育局。你去了他們會告訴你的!5、計劃生育主要內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從而有計劃地控制人口。計劃生育證明是指由戶口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服務站出具的,適用于晉職、晉級、調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戶口、隨遷、評先、入黨、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候選人的證明材料,下面說一下開計劃生育證明的方法。未婚未育的。標題寫“計劃生育證明”;內容寫清住址(X街道X村居或小區)、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寫未婚未育、無收養抱養小孩,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內容寫完后寫上“特此證明”,由經辦部門簽字、蓋章,如果需要可以寫上意見。未婚有生育的。格式同上,在內容上要修改為未婚、X年X月X日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有第二胎的以此類推;再寫上是否有節育措施。初婚未育的。計生證明是計劃生育部門根據大家的實際情況作出的說明和證明,為大家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為需要提供計生證明的部門提供信息和參考。
法律客觀:根據《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管理規定》,有七類人員必須要辦理《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一)辦理市外遷戶的已懷孕或生育的人員(隨遷入戶除外);(二)辦理隨遷入戶、子女出生入戶人員;(三)辦理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人員;(四)辦理購買或者租賃保障性住房人員;(五)辦理新生入園、入學、轉學證明,少兒醫保人員;(六)辦理公務員招考人員;(七)計劃生育兼職單位綜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計劃生育證明的人員。《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部門:市外遷戶人員(隨遷入戶除外)中屬懷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以及出生入戶、隨遷入戶的在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辦理。懷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兩個子女及以上的,在擬入戶地區級人口計生部門辦理。擬生育第一胎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員辦理少兒醫保的,在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辦理。屬深圳戶籍人員的,在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男方為深圳戶籍、女方非深圳戶籍的,在女方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屬流動人員的,在其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對拒不配合證明辦理部門調查處理、拒不按證明辦理部門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及市外遷戶人員中有超生的,有關部門將不予出具《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對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年內不予出具任何用途的計劃生育證明。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計劃生育證明為本孕次內有效,其他計劃生育證明自辦理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
法律分析:計劃生育證明是基層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為規范管理和服務,記載公民婚姻、生育、節育等情況的憑證。計劃生育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具體辦理流程可能因地區和機構而有所不同,一般需要以下步驟:
1. 準備相關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證明文件。
2. 前往當地計劃生育部門或社區服務中心,提交申請并繳納相應費用。
3. 計劃生育部門或社區服務中心審核申請材料。
4. 審核通過后,領取計劃生育證明。
在辦理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 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文件。
2. 按照規定繳納相應費用。
3. 遵守計劃生育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
總之,辦理計劃生育證明需要準備充分的材料并遵守相關規定和政策,以確保申請的順利通過。
拓展資料:
計劃生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計劃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為基本國策,同年12月寫入憲法。主要內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從而有計劃地控制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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