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寫的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自己寫的遺囑有法律效力。
自書遺囑有效期是永久有效。自書遺囑需要立遺囑人自己親自寫,別人代寫的話需要公證人。只要立遺囑人死亡,即刻發生效力,不存在期限問題。(當然也有特殊情況,你這里應該用不上)你們有真的自書遺書的話就可以到法院起訴,請求法院確認遺書生效。
立遺囑合法有效的要求包括:
1、遺囑人訂立遺囑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
3、遺囑的內容及形式不違反法律規定或公序良俗;
4、立遺囑合法有效的其他要求。
代書遺囑需注意以下幾點:
1、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2、須由遺囑人口述遺囑要點,然后由見證人中的一人代為書寫,寫成書面遺囑后,代書人向遺囑人宣讀。代寫人不能是見證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繼承人、受遺贈人等法律規定的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的人;
3、必須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寫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訂立遺囑應該符合的條件有:
1、立遺囑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2、遺產的信息明確:遺產范圍、名稱、數量;
3、遺囑人應當在遺囑中明確繼承份額;
4、明確遺囑的歸屬;
5、有兩人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綜上所述,遺囑人訂立遺囑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遺囑的內容及形式不違反法律規定或公序良俗,立遺囑合法有效的其他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自書遺囑無效的法定情形
自書遺囑無效的法定情形有:自書人不具有實施該法律行為的行為能力;自書遺囑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或受脅迫或欺騙;自書遺囑的內容是不合法合規;自書遺囑沒有由遺囑人親筆書寫,或沒有簽名,注明年、月、日。
一、自書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遺囑人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繼承法》第22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
最高法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1條“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因此,立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如果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就是無效的。
(二)遺囑內容不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立遺囑人即便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但是如果遺囑的內容不是其真實意思表示,遺囑同樣不具有法律效力。遺囑內容不是立遺囑人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立遺囑人所立的遺囑是在受脅迫、受欺騙或神志不清的情況下進行的;
2、偽造的遺囑;
3、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三)由于遺囑繼承人的原因導致遺囑無效的
基于遺囑繼承人的原因而導致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點:
1、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2、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
3、遺囑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而死亡的。
嚴格來說,這些情況下是由于遺囑繼承的原因導致遺囑的相應內容無法實現,并不是遺囑無效。但是,這些情況下和遺囑無效的結果一樣,我們也將其歸類在遺囑無效的情形中。
(四)基于財產處分上的原因而遺囑無效
1、立遺囑人生前已處分了遺囑涉及的財產,導致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遺囑是于被繼承人死亡時才產生法律效力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所以立遺囑人可在遺囑生效前,即生前處分其作為遺產的財產。一旦遺囑人生前處分了遺囑中所涉及的財產,就等于遺囑人變更了原來遺囑中相應的內容,導致遺囑部分或全部無效。
2、遺囑處分的他人的財產導致遺囑無效。遺囑只能處分立遺囑人個人財產,而不能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家庭成員的共同財產、屬于國家、集體所有的財產或其他人所有的財產。涉及處分他人財產的,遺囑部分無效,但不影響遺囑其他部分的效力。
(五)遺囑違反法律強制性撫養義務而導致無效
1、遺囑中未留特留份而導致遺囑部分無效?!独^承法》第19條規定: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囑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份額,一是造成其生存危機,二是將增加社會負擔。這是法定的強制性規定,如果遺囑沒有保留特留份,在遺產處理時,應首先留下必要的遺產,剩余的部分再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2、遺囑沒有給胎兒保留繼承份額,導致遺囑部分無效?!独^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弊罡叻P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5條“應當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沒有保留的,應當從繼承人繼承遺產中扣回”被繼承人死亡后,撫養子女的義務隨之消失,但對于胎兒出生后是活體的而言,其需要撫養教育費用,遺囑不得侵害其生存的權利。因此,遺囑如果不給胎兒保留相應的份額,將導致遺囑部分無效,應從遺產中撥出一部分作為胎兒的繼承份額。
(六)多份遺囑的內容沖突造成的遺囑無效
多份遺囑的內容存在沖突,必然導致效力較低的遺囑的失效,具體處理原則如下:
1、公證遺囑優先于一般形式遺囑;
2、后訂立的遺囑優先于先訂立的遺囑,無公證遺囑時,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
(七)遺囑形式不合法導致的遺囑完全失效
遺囑有五種形式,每種形式都有其形式上的要求,如果遺囑的形式不符合要求,會導致遺囑無效。如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沒有見證人或者見證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等都會導致遺囑無效。
(八)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間沖突造成遺囑無效
遺贈扶養協議因是雙務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再次是繼承。對同一財產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遺贈扶養協議為準。如果,遺囑與遺贈扶養協議、遺贈相沖突,沖突部分的遺囑內容無效。
(九)遺產中的消極財產大于或等于積極財產,即債務清償后無剩余財產,導致遺囑無效。
遺囑部分無效的情況下,并不影響遺囑其他有效部分的生效,有效部分按照遺囑規定的繼承,無效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處理。如果遺囑全部無效,死者的遺產應按法定繼承處理。
我國的繼承法中明確規定了,有關遺產繼承的方法,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規定,沒有遺囑的則需要按照法定的遺產繼承順序進行,具體的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當事人在立遺囑時應當對上述幾種無效的情況進行避免。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必留份】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偎氖龡l【遺囑的實質要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老人自己寫的遺囑有效嗎
老人自己寫的遺囑有效,具體如下:
1、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4、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5、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自書遺囑的要求是: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并簽名;
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如果自書遺囑,是打印的,最后簽名,這種做法,在法律效力上是要打折扣的。只要符合《民法典》關于自書遺囑的書寫格式,書寫人是完全民事能力人,所處分的的是自己的財產,這個自書遺囑是有效的。遺囑共五種形式,自書遺囑是其中一種,合法有效。
綜上所述,立遺囑人所立的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只要遺囑內容合法、形式要件完整即可。只有公證遺囑才需要提交材料到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自己立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自己立的遺囑在滿足以下的條件下有法律效力:
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1)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設立遺囑,以依法自由處分其財產的行為能力。遺囑為民事行為,設立人必須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有設立遺囑的行為能力即遺囑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具有遺囑能力;
2、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1)因為意思表示真實是民事行為有效的必要條件。遺囑是否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原則上應以遺囑人最后于遺囑中作出的意思表示為準;
(2)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1)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2)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繼承人是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應按照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確定;
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遺囑既是遺囑人處分其個人財產的民事行為,就只能就遺囑人個人的合法財產作出處置。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遺囑的該部分內容,應認定無效;
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民事行為無效。遺囑若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其內容違反社會公德,則也不能有效。
6、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并簽名;
7、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
8、必須注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
自書遺囑并不需要見證人。但是,如果打印出遺囑只是簽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爭議的,需要看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有相反證據證明該打印的遺囑并非本人真實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遺囑。
因此,自書遺囑最好是能夠自己書寫,有個人的筆跡為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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