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購買了工傷保險。當勞動者因公負傷或者因為職業病喪失勞動力的時候,就會享有工傷保險待遇。一旦在申請工傷賠償的時候會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那么,勞動能力要怎么鑒定呢?
1、什么情況下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工傷職工也應結合具體情況,就是否備工傷康復資格、是否需要安裝輔助器具等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確認申請。
2、勞動能力鑒定的等級是如何劃分的?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我國目前使用的是2014年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發布的《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3、申請人應向哪個部門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申請人應當向工傷發生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的勞動能力初次鑒定、復查鑒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對初次鑒定或者復查鑒定結論不服的進行再次鑒定。
4、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應該提交哪些材料?多久作出鑒定結論?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初次鑒定和再次鑒定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在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后20日內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
對初次鑒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再次鑒定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是最終結論。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地點是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所在地。
勞動能力鑒定的具體時間會根據不同國家或地區的規定和程序而有所不同。通常情況下,勞動能力鑒定需要進行一系列評估、測試和審核,這需要一定的時間來完成。
1、提交申請
通常需要填寫申請表格并提供相關的身份證明、醫學報告、職業背景等文件。申請提交后,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會開始處理您的申請。這一步通常需要幾個工作日至幾個星期的時間。
2、面試或評估
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可能會安排面試、技能評估或心理測試等環節,以評估您的特定能力和適應能力。這個過程可能需要幾個小時至一天的時間。
3、醫學評估
如果勞動能力鑒定需要身體健康評估,您可能需要前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檢查和測試。醫學評估通常包括身體檢查、醫學報告和必要的診斷。這可能需要幾天至幾周的時間,具體取決于醫療機構的安排和測試的復雜性。
4、文件審查和分析
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會對您的申請材料、評估結果和醫學報告進行綜合審查和分析。這個過程可能需要幾個工作日至幾個星期的時間,取決于機構的工作量和審查程序。
5、鑒定結果通知
一旦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完成了評估和文件審查,他們會將鑒定結果通過郵寄、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通知您。這一過程通常需要幾個工作日至幾周的時間。
請注意,以上時間框架僅供參考,實際情況可能因地區、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的工作效率以及申請者的個人情況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關于具體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間要求,建議直接聯系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機構或相關政府部門進行咨詢,他們能提供更準確的信息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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