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罪犯在申請假釋之后,想要申請假釋成功需要多長時間?是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判定的,一般高級人民法院在收到監獄機關提交的申請之后,會在一個月內作出裁定,當裁定生效后就可以進行釋放假釋,在此期間會根據案情的情況來進行判定,如果案情是比較復雜的,是會延長一個月左右來進行裁定。
對于假釋的條件
假設是指罪犯在服刑一段時間之后,經過監獄的監視以及教育之后有了明顯的悔改表現,或者身體犯上某些疾病,當罪犯進入到社會當中,不會對社會造成傷害,才可以申請假釋,但是假釋也是有一些附加條件的,只有滿足這些條件之后,才會被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假釋。假設的條件主要判定假釋的對象,像有些罪犯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有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行為,這種犯罪分子是不得被假釋的。不過最重要的就是在接受監獄教育改造之后,確定有悔過的行為,不會再有犯罪的風險,這才是最適用于假釋的關鍵條件。
假釋的考驗期限
對于有期徒刑來說,假釋考驗期限是指沒有完成執行完畢的刑期,而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時間一般是10年為準,假釋考驗期間是從假釋之日開始進行計算的,如果在假釋期間有重新犯罪,那么就會依法撤銷假釋,重新追究新的罪責,所以在假設之間罪犯是需要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只有等到假釋考驗期滿之后,就會認定原判刑期。
總結
最后對于我國法律規定上來說,假釋其實是非常重要的,雅詩這種做法主要是為了讓罪犯能夠認真學習,同時服從管制,也能夠讓罪犯盡早的回歸到社會當中,要知道法律的刑罰,并不是為了只是處罰,而是為了教育來改變罪犯的思想以及價值觀。
法律分析:假釋必須遵守下列條件:
(1)法定的對象。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且屬于累犯和因故意殺人、強奸 、搶劫、綁架 、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2)法定的實質條件。犯罪分子認真遵守監視,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這是適用假釋的實質條件或者關鍵條件。
(3)法定的刑罰執行時間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一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后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
第八十二條
對于犯罪分子的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的程序進行。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假釋。
第八十三條
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十年。 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第八十四條
被宣告假釋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監督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監督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監督機關批準。
第八十五條
對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并公開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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