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交通法中規定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損害賠償 致人傷殘的損害賠償范圍包括醫療費、 誤工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這是我們大家都所熟知的,那么 交通事故 的檢驗鑒定共有多少種?本文簡單介紹: 尸體檢驗 尸體檢驗分為尸表檢驗和解剖檢驗。尸表檢驗是對交通事故致死尸體表面傷痕的例行檢驗,通過檢驗確認案件性質,證明死者體表傷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傷痕成傷機制為還原交通事故服務。解剖檢驗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過解剖尸體確定偵破方向,為破案提供證據;二是多車碰撞、碾軋尸體,尋找最先撞擊車輛,確認直接致死原因;三是死因不明尸體查清死亡原因。 傷勢鑒定 檢驗交通事故傷害對象致傷原因和傷勢狀況,并按標準規定作出損傷程度鑒定。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須對被害人作輕重傷鑒定:酒后和吸毒后駕車;無證駕車;駕駛明知安全裝置不全或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駕駛明知無牌證或報廢的機動車;嚴重 超載 ;逃離事故現場。 機制鑒定 通過人體損傷檢驗確定損傷部位與交通事故傷害后果的因果關系,主要為分析事故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調解損害賠償提供依據,對交通事故傷害對象傷情有疑問或當事人對傷害后果有爭議可進行成傷機制鑒定。 傷殘評定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后,當事人認為因交通事故致殘需按殘疾索賠的,作為舉證需要可委托法醫作殘疾等級評定,當事雙方選擇由交管部門調解,傷者治療終結后可作傷殘評定。 酒精檢驗 車輛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須檢驗體內血液酒精含量: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致人重傷;交通事故致傷3人以上;交通事故有惡劣影響;車輛駕駛人有酒后駕車嫌疑;一方當事人懷疑或指控另一方當事人飲酒;車輛駕駛人擅自離開現場,24小時內返回或被抓獲;交警發現車輛駕駛人有飲 酒駕 車嫌疑或 醉酒 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等嫌疑;車輛駕駛人對酒精呼吸測試結果有異議,或測試結果超過醉酒臨界值。 性能檢驗 交通事故車輛檢驗對象為:交通死亡事故;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或傷3人以上;交通事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機動車無牌證或未按規定參加年度檢驗;交通事故車輛類型不明確;根據案情需對事故車輛檢驗、鑒定。 故障鑒定 通過車輛特定部位拆解檢查尋找車輛故障,查明故障原因,用以區別人為責任和機械故障。 定型鑒定 凡肇事車輛類型不明確應作車輛定型鑒定,以明確道路行駛權利。 痕跡鑒定 通過提取交通事故相關的接觸痕跡比對、化驗等檢驗手段,確定車、物、人是否有碰撞、刮蹭、碾軋等關系;不能確定肇事車輛,可通過整體分離痕跡鑒定確認脫落物質與車輛、物體、人體之間的關聯關系;事故車輛輪胎有爆裂,可通過輪胎痕跡鑒定確認輪胎爆胎原因;夜間發生事故且車燈損壞,可做燈光開啟冷熱光源鑒定,來確定車輛發生事故瞬間的開啟和關閉。 指紋鑒定 主要解決車輛駕駛人不確定交通事故案,不能確定車輛駕駛人可做指紋鑒定。 物質鑒定 通過對現場勘驗的微量物質成分檢驗,確定該物質與交通事故關系,常見微量物質有油漆、纖維、塑料、橡膠、油脂等。 物證鑒定 法醫對交通事故現場提取的人體毛發、血液、皮肉組織等樣品,通過檢驗作出結論可為辦案確認駕駛人或確定死者身份及認定人體與車輛或物體接觸提供證據。
法律客觀:《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第五十條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死亡交通事故司法鑒定項目有哪些
一、死亡交通事故司法鑒定項目有哪些
1、尸體檢驗
尸體檢驗分為尸表檢驗和解剖檢驗。
尸表檢驗是對交通事故致死尸體表面傷痕的例行檢驗,通過檢驗確認案件性質,證明死者體表傷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傷痕成傷機制為還原交通事故服務。
解剖檢驗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過解剖尸體確定偵破方向,為破案提供證據;二是多車碰撞、碾軋尸體,尋找最先撞擊車輛,確認直接致死原因;三是死因不明尸體查清死亡原因。
2、成傷機制鑒定
通過人體損傷檢驗確定損傷部位與交通事故傷害后果的因果關系,主要為分析事故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調解損害賠償提供依據,對交通事故傷害對象傷情有疑問或當事人對傷害后果有爭議可進行成傷機制鑒定。
3、傷殘評定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治療終結后,當事人認為因交通事故致殘需按殘疾索賠的,作為舉證需要可委托法醫作殘疾等級評定,當事雙方選擇由交管部門調解,傷者治療終結后可作傷殘評定。
4、安全性能檢驗
交通事故車輛檢驗對象為:
交通死亡事故;
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或傷3人以上;
交通事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機動車無牌證或未按規定參加年度檢驗;
交通事故車輛類型不明確;
根據案情需對事故車輛檢驗、鑒定。
5、車輛機械故障鑒定
通過車輛特定部位拆解檢查尋找車輛故障,查明故障原因,用以區別人為責任和機械故障。
6、輛定型鑒定
凡肇事車輛類型不明確應作車輛定型鑒定,以明確道路行駛權利。
7、痕跡鑒定
通過提取交通事故相關的接觸痕跡比對、化驗等檢驗手段,確定車、物、人是否有碰撞、刮蹭、碾軋等關系;不能確定肇事車輛,可通過整體分離痕跡鑒定確認脫落物質與車輛、物體、人體之間的關聯關系;事故車輛輪胎有爆裂,可通過輪胎痕跡鑒定確認輪胎爆胎原因;夜間發生事故且車燈損壞,可做燈光開啟冷熱光源鑒定,來確定車輛發生事故瞬間的開啟和關閉。
8、指紋鑒定
主要解決車輛駕駛人不確定交通事故案,不能確定車輛駕駛人可做指紋鑒定。
9、量物質鑒定
通過對現場勘驗的微量物質成分檢驗,確定該物質與交通事故關系,常見微量物質有油漆、纖維、塑料、橡膠、油脂等。
10、物證鑒定
法醫對交通事故現場提取的人體毛發、血液、皮肉組織等樣品,通過檢驗作出結論可為辦案確認駕駛人或確定死者身份及認定人體與車輛或物體接觸提供證據。
因此一場死亡交通事故的鑒定中,最主要的鑒定就是對尸體的鑒定,尸體的鑒定可以對當事人事故現場的毛發或者血液等等進行提取,組織鑒定,然后在這個鑒定過程中來確定當事人到底是死于交通事故的現場,還是死于其他的事故,被偽造成交通事故的現場。
二、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的原則是什么
根據規定,再處理交通事故時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便民、效率的原則。
除此之外還有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系原則、路權原則、安全原則。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法律依據:
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便民、效率的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三、道路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1、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并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制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后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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