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檢制是為保證產品質量,企業建立的自檢、互檢、專檢相結合的質量檢驗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應建立: 自檢,互檢,專檢制度,三者相結合的三檢檢驗制度,并有完整的檢驗記錄,未經建設單位對上道工序的檢查確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一、執行總公司《施工技術管理手冊》第七章技術復核的條款。
二、貫徹工程處《管理規章制度》單位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制度中的條文要求。
三、各班組操作工對當天的實際工作量進行自檢,達到優良標準后,再由所在班班長互檢。
四、在班長互檢的基礎上,質檢員和施工員進行專業檢查,符合要求后再組織隱蔽驗收或辦理有關手續。
五、“三檢”過程中發現的隱患,需整改的部位,須及時落實、復查。
六、“三檢”制度執行的情況,是月度考核班長打分的依據之一。
施工單位三級檢查一般為:自檢、互檢、交接檢。主要為操作工人三檢(自檢、互檢、交接檢)由施工隊長領導班組工人進行自檢。
1、自檢:操作工人在施工過程中,按施工技術交底及有關規范要求,隨時進行自我檢查并整改的過程。
2、互檢:同班組操作工人,在操作過程中,按技術交底及有關規范要求,隨時進行他人質量檢查并整改,檢查組織由班組長領導。
3、交接檢:上道工序的施工班組完工后下一道工序將繼續操作的施工班組進行交接檢查驗收,交接檢,由項目工程師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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