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長期被家暴,離婚可以申請賠償嗎
法律分析:能申請離婚損害賠償。我國法律規定,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這里的賠償需要雙方離婚分割財產完畢后,再向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人以其個人財產進行賠償,比如財產分割完畢后,作為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男方分得財產20萬,那么他對女方的賠償金,應從這20萬里扣除。那么,賠償金有什么標準呢?家庭暴力怎么賠償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是人身損害,賠償范圍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這里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于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家暴離婚需要賠償嗎
對于夫妻之間的家暴,不管男性還是女性,都應該有所了解,在發生家庭暴力的時候,應該向對方提出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必須對子女和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夫妻一方因實施家庭暴力要求離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因此,對于家暴離婚的賠償問題,可以根據相關法律進行判定。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經常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身體、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行為(以下簡稱家庭暴力)。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了夫妻一方因家暴等行為導致離婚后子女由其撫養而發生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的責任承擔問題;第四十七條規定了被家暴一方要求損害賠償享有請求權事項和賠償數額的請求權基礎問題;第五十八條規定了損害賠償的具體范圍和數額問題;第五十九條規定了無過錯方對損害損失賠償請求權的行使條件和方式等問題。
1、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暴力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穩定,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對于實施家庭暴力行為一方應當承擔相應得法律責任。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在夫妻之間,夫妻一方實施家暴會導致夫妻關系破裂從而離婚處理以及對子女造成一定的傷害,也就是構成了婚姻家庭關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法律后果,所以對于受到家暴一方要向對方主張損害賠償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2、被家暴一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法律規定的賠償,包括財產賠償和精神的損失賠償。財產補償包括對受害者人身自由的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包括被家暴后受傷害之人對受害方的精神性肉體侵害或精神痛苦。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與第四十七條規定,受害人因家庭暴力而遭受精神上痛苦和物質上損失的,有權要求侵權人進行相應的損害賠償。因此,可以說遭受家庭暴力后遭受了身體、精神等方面的損害,受害人可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規定向加害人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權。
3、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在沒有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家庭暴力行為人在實施家庭暴力行為時有過錯,即無過錯方有權請求侵害行為者(如施暴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同時,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而遭受經濟損失或財產損失而申請損害賠償,也是其合法權益的一種延伸。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家庭暴力行為損害補償請求權;人民法院在審理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定具體標準并進行審理。如果受害者是無過錯方,可以要求賠償損害,而受害人無權請求損害補償。對于無過錯方提出的損害補償請求權,人民法院在審理時一般不作直接評判,而是從實際情況出發適當給予合理確定。對無過錯方主張家庭暴力損害補償請求權中受害人財產損失發生和遭受頻率,應與加害行為直接或間接有關;受害人對加害行為造成其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而有權請求其賠償利益損失;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精神損害向加害人或者其近親屬主張損害賠償,亦應符合上述條件。
家暴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要求精神賠償。
根據我司法解釋規定,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案件,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有過錯一方賠償。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系破裂,并對無過錯方造成損失,導致婚姻關系破裂離婚時,過錯配偶對無過錯配偶所受的物質和精神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制度。
精神賠償具體包括以下方面:
1、醫療費用:受害人因精神損害而需要接受診治、康復等相關醫療服務,可以向侵權人要求賠償相應的醫療費用;
2、心理治療費用:受害人可以向侵權人要求賠償進行心理治療、咨詢、心理干預等相關費用;
3、誤工費用:受害人因精神損害而導致無法正常工作、生活,需要請假、休息、調整工作等,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相應的工資、福利等誤工費用;
4、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是指在經濟補償之外,侵權人向受害人支付的一定金額,以補償受害人因精神損害所遭受的痛苦、折磨、困擾等心理感受;
5、普通生活費用:在精神損害期間,受害人無法正常生活,需要支付額外的生活費用,如餐費、住宿費、交通費等,可以向侵權人要求賠償。
綜上所述,精神賠償是一種侵權賠償方式,它是以精神損害為基礎,針對侵權行為所造成的精神傷害而進行的經濟補償。具體地說,精神賠償是指在侵權行為中,侵權人因過錯而造成受害人的精神損害,以金錢形式予以彌補的一種賠償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有家庭暴力證據可以申請離婚賠償嗎
法律分析:有家庭暴力證據可以申請離婚賠償。《民法典》規定因一方存在家庭暴力離婚的,無過錯的一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不過要注意,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要在協議離婚時或者離婚后一年內提成損害賠償的請求;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被施暴的一方作為原告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要求損害賠償,如果被施暴一方作為被告的,則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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