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有規定夫妻雙方分居兩年可以作為一個離婚的事由,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分居滿兩年可以協議離婚或者起訴到法院離婚,沒有說分居兩到三年后婚姻就自動解除了。婚姻的解除要通過法律程式,具體的是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雙方同意離婚并頒給離婚證書之后,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才算是解除了。
結了婚幾年不在一起婚姻可以自動解除。 我國婚姻法沒有自動解除婚姻的規定。
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關于通常離婚問題的規定,供你參考借鑒:
1、關于離婚的條件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
2、關于孩子的撫養及撫養費
對于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后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后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3、關于共同財產的分割
婚姻存續期間一方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一般情況,結婚后婚前彩禮作為共同財產處理,不能要求退還,如果沒有結婚,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
4、關于離婚的程式、所需證件及費用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結離需謹慎,不要輕言離婚!
可以,法定為兩年。
三年沒在一起過,能自動解除婚姻嗎 不能
根據《婚姻法》規定的精神
未經雙刀協商到民政局離婚登記手續
或沒有經過法院判決離婚
婚姻關系不能解除。
因此,分居時間再長
婚姻關系都不會,也不能自動解除的
如果取得結婚證,幾年不同居也不會自動解除婚姻關系。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或者到法院起訴離婚。
夫妻之間幾年沒在一起同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由此可見,在我國,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縱觀整個《婚姻法》的五十一個條文,根本不存在“自動離婚”的第三種離婚方式。
分居幾年算自動解除婚姻你好,沒有分居幾年就自動解除婚姻關系的說法! 只有分居滿兩年可以作為判定婚姻關系確已破裂的證據,法院在這種情況下會判決支援離婚! 現在你在不能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只有通過訴訟離婚!
婚姻法中的兩人不在一起多少可算是自動解除婚約不能的,除非是一方消失兩年,再宣告失蹤,或四年宣告死亡 才可以。
法定幾年不在一起自動離婚。如果是經過等級的合法夫妻,婚姻不會自動解除。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只要有兩年以上分居證明,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解除婚姻關系的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書后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離婚冷靜期后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訴訟離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審理后,能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情形,應當判決準予離婚。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第一款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1、進行離婚登記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2、通過訴訟離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對財產分割等達不成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3、申請宣告婚姻為無效婚姻下列情形的的為無效婚姻:(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4、申請撤銷婚姻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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