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全國各地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當年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關“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由夫婦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50%”的意見,制定了每月5元獨生子女費的獎勵規定。對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內領取獨生子女費。
法律客觀:獨生子女費發放有什么標準:1、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獎勵金額:每對夫妻按每年60元的標準發放;農村獨女戶按每年240元發放。2、獨生子女費獎勵對象:(1)生育史:①生育過兩個孩子,但第一個孩子生育后死亡的,生育第二個孩子存活的;②只生育一個子女的;③所生子女屬非婚生育且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做為正常統計對象;(2)孩子年齡時限止不滿14周歲;(3)已申請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4)平莊村戶籍的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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