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的撫養權根據以下原則判定:
1. 年齡:年幼的孩子通常判給母親撫養。
2. 父母的撫養能力和意愿:法院考慮父母的經濟狀況、居住環境、教育水平以及他們與孩子的關系和互動方式。缺乏撫養能力或意愿可能導致父母失去撫養權。
3. 孩子的最佳利益:法院會考慮孩子的健康、教育、心理和情感需要,以確保孩子在離婚后得到充分的照顧和支持,并生活在穩定和有益的環境中。
一、孩子還小離婚會判給誰
夫妻雙方在 離婚 時,孩子還是很小的,應當根據以下情況來確定判給誰:
孩子是未滿2周歲的,孩子應當判給母親,母親不能 撫養 的,才會判給父親;
孩子是已滿2周歲的,會考慮父母雙方的情況,誰的情況更適合孩子的成長,孩子就判給誰,其中已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孩子的真實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六八十四條
二、離婚后小孩子撫養費每月多少一般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 子女撫養 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三、夫妻離婚了孩子怎么辦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兩周歲以下的孩子都會判決給女方。
2、兩周歲以上八周歲以下的子女。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等。
3、八周歲以上的子女。未成年子女滿八周歲的,父母雙方對撫養權發生爭執時,一般應該考慮該子女的意見。離婚了孩子還小的話一般都是要判給母親的,因為孩子還在哺乳期,需要母親的喂養,孩子才能健康的成長。但是父親也是要提供相應的撫養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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