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還有結婚證嗎
法律主觀:
結婚后離婚證一般是沒有用了。按規定,離婚后再婚需要收回離婚證。根據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關于婚姻登記若干問題的解答》,對結婚證離婚證丟失或毀壞的,不能補發。若當事人丟失或毀壞了《離婚證》的,則當事人可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原婚姻登記機關經核查婚姻登記檔案,證實當事人確曾依法在該機關辦理過婚姻登記。再將當事人申請核查屬實的情況,報市、市轄區、縣民政部門審查批準后,依法為當事人出具《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所補辦的有關證明書與《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憑《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即可辦理離婚手續。
法律客觀:
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在現實中有許多人因為種種原因結婚的時候并未領取結婚證,那么在這種情況下要解決沒離婚證怎么結婚的問題就要區別來對待。那么,這種情況下離婚沒有結婚證怎么辦?(一)同居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此時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愿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二)同居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這種情況不屬于事實婚姻,屬于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我國法律是以時間為界,來解決沒結婚證怎么離婚的問題。不符合事實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補辦的,則是同居關系,無需通過民政部門或者法院解除關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對同居財產分割有爭議,也可以向法院起訴。沒結婚證怎么離婚,如何離婚,離婚必須有結婚證嗎?這是一個說簡單也簡單說復雜也復雜的問題,實在不行,還可以找律師咨詢,相信他會給您滿意的答復,幫您得到您想要的理想結果。
離過婚以后結婚證是不是可以扔了
離婚后結婚證可以扔。
(一)協議離婚時,民政局辦理完離婚手續即發放離婚證,并在原結婚證上蓋上“雙方已離婚,此證已作廢”或“注銷”的作廢戳,有這個戳再加上離婚證就表明已經離婚了。此證件已無效了。
(二)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律文書,一般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頒發。
(三)辦理程序: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一,結婚證丟了不能離婚怎么辦:
1、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
2、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3、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提供的結婚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與身份證、戶口簿不一致的,當事人應書面說明不一致的原因。
二,離婚后的結婚證處理
1、作廢不收回
協議離婚是夫妻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情況。這時到民政局申請離婚,婚姻機關登記人員會注銷掉結婚證,讓它沒有使用效力。
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2、直接收回結婚證
如果兩人存在很大的糾紛,那就需要到法院判決或者調解離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離婚的當事人的結婚證如何處理則未作任何規定。在審判實踐中,有三種做法:
(1)收回當事人的結婚證。
(2)留存結婚證復印件、原件退還當事人。
(3)參照婚姻登記機關的做法,注銷結婚證后退還當事人。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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