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狀范本:
原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現住址,聯系電話。
被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現住址,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兒子(女兒)***由原告(或者被告)撫養,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每月支付撫養費***元;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詳見財產清單);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原被告感情已破裂。
婚姻狀況。原告和被告經人介紹于****年**月相識(或自己相識戀愛),于****年**月**日在**市**區登記結婚,****年**月**日在***生育一男(女)孩***。
離婚理由。婚前基礎怎樣、婚后感情如何,為什么提出離婚請求,何時何地因何種原因發生糾紛。是否經過法院、單位或其他組織調解、處理。如果有第三者應提出證據,說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時間等。
二、一方撫養小孩的理由與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數額的理由。
三、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要求。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附件:
1、本狀副本一份
2、結婚證、身份證、房屋產權證(復印件)、公房租賃憑證(復印件)、財產清單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如下事項:①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③證據和證據的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就一份好的離婚起訴書來說,應當具備下列內容: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二、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位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
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三、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狀寫完后,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
擴展資料:
離婚起訴書應當注意的問題:
1、起訴書是引起訴訟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書,起訴書的書寫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書寫,同時要在事實及理由部分將結婚的時間,婚后的情況,及不能再維持夫妻關系的理由寫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無巨細全都寫上的流水賬式的書寫方式,
要將主要問題,主要觀點,主要理由寫清楚即可。實踐中往往有些原告,總是擔心û有將事實書寫清楚,結果長篇大論,侃侃而談,實際上這樣做于事無補。
2、原告與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絕對準確,不能有任何的錯誤,換句話說只要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
3、要寫對各自的住址,電話,從而避免在法院傳喚時產生錯誤,耽誤時間。
4、在起訴書中避免使用過激的語言,及不文明的言語。
5、寫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檢查,不要因為不小心寫上了對自己不利的話。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離婚訴訟
原告:姓名:性別:女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別:男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婚生女(子)XX由原(被)告撫養。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與被告于XXXX年X月經人介紹相識,于XXXX年X月X日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XX。
由于婚前我對被告了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后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
被告婚后的所作所為,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系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XXXX元。現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并由我撫養兒子XX,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XXXX元中的XXXX元歸我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蓋章
年月日
擴展資料: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λ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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