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三個月離婚算二婚嗎
法律主觀:
算三次婚姻。一般民間所說的二婚指的是第一次離婚后又結婚。如果二婚后再次離婚,就算三婚了,但結婚證上不會注明二婚、三婚等與證明婚姻效力無關的字樣。《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 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結婚三個月就離婚彩禮退多少
結婚三個月就離婚彩禮退回數額應以男方給付的數額為限制,由雙方協商決定。協議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時,存在法定情形,給付彩禮的一方要求對方退還彩禮的,接收彩禮的一方需要將彩禮退還給付人,退還的數額可以由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約定彩禮的退還數額,無法達成協議的,應當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彩禮數額、彩禮用途、是否生育子女,并結合當地風俗習慣等因素,酌情確定是否返還以及返還的具體數額,以妥善平衡各方當事人的利益,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法律規定,禁止一方借婚姻向另一方索取財務。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言而總之,如果是婚姻登記前的彩禮或者嫁妝的話,一般屬于個人婚前財產。如果在婚前簽訂了相關的財產協議說明彩禮屬于個人婚前財產的話,那么也屬于婚前財產。同時如果符合相關條件的話,那么同樣是需要返還彩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第六百六十六條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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