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幼兒園小朋友骨折如何賠償有以下回答:
孩子在幼兒園骨折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拓展資料:
賠償損失的法律規定: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違法賠償損失的范圍:
違約損害賠償包括可得利益損失,這是與合同無效賠償范圍最大的區別。本條第二句規定的是可預見性規則,可預見性規則是限制損失賠償范圍很重要的規則,可預見性規則與減損規則、損益相抵規則、與有過失規則共同構成了限制損失賠償范圍的基本框架。
賠償損失的原則:
因合同當事人的違約行為,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害時,依法應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其損失的賠償應遵循下列原則進行。
兒童骨折需要賠償的費用應當為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費用的總和。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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