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能查到對方微信記錄嗎
法律主觀:
起訴離婚在符合法律規定情況下,可以查對方聊天記錄。但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很難單獨以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而得到法院的支持,通常需要其他的證據加以輔佐。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離婚了,還留著她微信離婚,干啥?
簡單啊,不死心,不甘心作怪啊,吃著盤里看著碗里,留著當備胎啊,過不好,了解她的情況能回頭就回頭啊,要不留著干什么?看對方曬幸福刺激自己?當初離婚肯定留微信這一方有問題導致沒辦法離婚,離了又不死心又沒辦法,只能留著微信,假裝重情重義,人心海底針,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會說嗎?不會,既然死心了,誰還在乎微信恨意在早刪了,一眼都見不慣,如果一方出軌另一方還會留微信?還重情義?還能做朋友?別傻了,
離婚了為啥還留著前妻的微信呢?
在離婚之后,其實很多夫妻還是會保留前夫或者前妻的聯系方式,但在外人看來,好像沒有這個必要。
前夫為什么不刪除前妻的微信
1男人離婚后不刪掉前妻的聯系方式,就是意味著把它當作一份回憶,不舍得把這份回憶給消失掉,但是終有一天你會明白最好的回憶,應該是留在她心里,不應該是在這個現實里面,因為你的現任會介意。
2因為要關心孩子。雖然自己和前妻已經離婚了,然而孩子卻是小李割舍不下的血緣關系。所以小李至今還保留著前妻的微信,是因為想要通過前妻的朋友圈,看看自己孩子每一天的生活狀態。
前夫為什么還聯系前妻
古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你老公和前妻一起生活了5年,有很深的感情是正常的事情,但是并不是有感情的人就一定要生活的一起,尤其是性格上合不來的,這個還要看他們離婚的具體原因。此外,經歷過一場婚姻的男人遇事會把現在的老婆和以前的老婆對比,他和前期走到了一起,說明前妻也有很多吸引他的優點,當你在這方面不足的時候他會想念前妻的好。
所以,一方面你要大度一些,包容這些人之常情,有句話說“一分鐘就能讓一個人心碎, 一小時就能喜歡上一個人, 一天就能愛上一個人, 但要用一生的時間才能忘掉一個人。”,你要給他時間;另一方面,如果你真的愛他,就真心實意的對他好,理解他,包容他,加倍珍惜他,不要在意他的過去,所謂精誠所至,金石為開,他會權衡誰才是他最值得一生珍惜的人的。還有就是感情需要慢慢培養,既然在一起了,就不可能沒有感情,只是深淺的問題。給他時間,給自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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