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聽說過假 結婚 ,但是很少聽說假結婚的。其實假結婚和假 離婚 是一樣的道理,都是為了規避某種政策而進行 結婚登記 ,待事成之后再離婚的行為,那么假結婚有風險嗎?有哪些風險?下文為大家分析解答! 假結婚有什么法律風險 綠油油為了籌集開 公司 的資金,忽悠紅彤彤與 買房 人假結婚,以規避 北京 市的房屋限購政策,且不論此事的荒唐與否,僅就如果紅彤彤與房屋購買者假結婚會產生的法律后果談談看法。 一、假結婚理論上的可行性 讓我們幫紅彤彤設計一下假結婚的操作方法。首先,紅彤彤與購房者進行結婚登記,倆人成為合法夫妻;然后,辦理 協議離婚 手續,在分割財產時,紅彤彤可以自愿將屬于其婚前的個人財產——房屋,劃分給購房者;最后,購房者可憑雙方辦理離婚的協議,到房產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皆大歡喜。雖然這事做起來很荒唐,但法律上確實是行得通的。問題在于設想是美好的,現實卻可能是殘酷的。辦理假結婚,對于雙方都存在相當大的法律風險。 二、假結婚的法律風險 假結婚合法有效嗎? 我國《 婚姻法 》第十條規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 重婚 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可見,假結婚并不屬于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婚姻無效情形,因此,只要履行了正常的 結婚登記手續 ,所謂的假結婚就成為了真結婚,婚姻關系成立且有效。 假結婚可以撤銷嗎? 不能!我國《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 法院 請求撤銷該婚姻。我國法律只規定了這一種婚姻可撤銷情形。 紅彤彤與購房者的假結婚顯然不存在威迫的情形,因此依法不能撤銷。也就是說,只要履行完結婚登記手續,雙方既成為合法夫妻。 要想解除婚姻關系,只剩下一條途徑——離婚。無論是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或是到法院 訴訟離婚 ,對雙方來說都存在巨大的風險。 紅彤彤的風險在于:如果購房者覬覦紅彤彤的美貌,不同意離婚了,麻煩就來了。畢竟雙方之間已經成立了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紅彤彤想要離婚,只能是向法院起離婚之訴了。如果紅彤彤向法院陳述雙方只是假結婚,并且能讓法官相信是假結婚,判決離婚是沒什么問題,但假結婚的目的——將房屋的產權所有人變更為購房者就達不成了。要是不能證明雙方是假結婚,那更慘了,可能判決不準予離婚。即使判決離婚了,還可能面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分割等問題,給你帶來無盡的煩惱。 購房者也不是沒有風險,要是紅彤彤在協議離婚時,不同意將屬于其 婚前個人財產 的房屋給他,購房者豈不傻眼?購房者當然有法律救濟手段,無論是通過離婚之訴或是通過合同之訴,可要回自己的購房款,但卻不能達到假結婚的主要目的。 如果說,精細化的 婚前協議 還能解決 婚后財產 歸屬問題。但隨之而來的“婚內強奸”、“婚后外債”這兩個風險是災難性的。“婚內強奸”和“婚后外債”在司法實踐是相當棘手的問題,以致于網絡流行“帶套不算強奸”、“ 結婚證 =強奸證”的笑話。要是紅彤彤假結婚期間,男方產生了大量外債,紅彤彤是要承擔共同償還責任的。 說白了,綠油油、紅彤彤及購房者想通過假結婚的方法,解決購房者無購房資格的問題,就是在鉆法律的空子,如果不出意外,可能會得逞;如果出現意料之外的事情,就會竹籃打水,一場空,還要承擔其不能承受之風險。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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