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離婚,作為子女應該如何選擇
人到中年,有很多力不從心,賺錢,適合你工作的地方已經很少。角色轉換,孩子已經成年,以前的孩子聽你話,到現在,你應該要聽孩子話了。此時的孩子,還沒有經歷過很多世事,一般都會反對父母離婚后再婚。在他們心里,盡管你們離婚了,沒有再婚,這個家還在。
也有很多通情達理的孩子,是支持離婚后的父母再婚的,畢竟,人不能自私的只考慮自己。忙碌的日子,有一個人陪伴自己的父親,或者母親多好,自己在忙碌,也安心。有些就不一樣,極力阻止,甚至于依斷絕關系威脅,這種子女,心里除了自己,沒有任何人,她或者他想的是,萬一以后要養繼母,或者繼父,或者財產等。根本不顧及父親,或者母親孤身一人的凄涼。
記得還沒來新疆那年,村子里有一個不到40的女人,死了丈夫,過了兩年,很多人給這個女人介紹再婚對象,結果,這個女人的兩個閨女,一個比一個厲害,堅決反對,還一次次威脅她媽媽,如果在嫁,就和她斷絕關系,這個可憐的母親無奈之下,妥協了,一直守著自己的兩個閨女。
閨女結婚以后,回家到是挺多,慢慢有孩子以后,自己都自顧不暇,就很少回家了,一個家,就留下孤單的老人,守了二十多年,帶大了閨女,把凄涼留給了自己。
如果這個女人在丈夫去世以后,走一步,就不會落到這個地步,別說什么一婚二婚,找對人,就會幸福。一婚在好,離婚了,說明就是錯的,二婚在不好,相陪到老,就是對的,別扯什么誰養誰,找一個和自己條件差不多的,相互扶持就對了,徐娘半老,養你,有資本讓別人養嗎?
如果子女找對象,父母只是建議,沒有粗暴干涉,父親,或者母親再婚,子女更沒有理由干涉!
昨天還看到兒媳說,公公再婚,她應該反對嗎?我就笑了,你管的著嗎?對于離婚后的老人再婚,我本人是支持的,無論怎么樣,婚姻是自己的,任何人都有權利作主自己的婚姻,老人,更應該有個伴!滿堂兒女,不如半路夫妻。別說你找的都是圖財的,要相信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你是什么人,就會
老人離婚需要雙方兒女在場嗎?
不需要兒女們到場,只需要夫妻二人之間達成離婚協議即可。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只有通過法院訴訟離婚。另外,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經法院調解程序而離婚。
一、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
二、老人離婚的方式:
1、雙方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可以訂立離婚協議,并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登記申請,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即可領取離婚證;
2、一方提起訴訟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先行調解,調解不成,且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老年夫妻要離婚兒女怎么辦
老年夫妻要離婚,兒女怎么辦?作為兒女,如果自己的父母的婚姻真的過的不幸福,他們到老了,想要離婚,那么作為子女就應該考慮父母怎么樣過的開心就讓他們怎么過?所以應該尊重他們的選擇,既然是老年夫妻,那說明她的兒女都已經長大了,就算父母離了婚,爸爸還是爸爸,媽媽還是媽媽?該對老人的贍養義務還是得盡好,前半輩子他們也許因為兒女們強撐到現在,后半輩子就讓他們隨心意過吧!
老人離婚后孩子是否需要贍養
法律主觀:
離婚后孩子贍養老人內容如下:,1.子女贍養扶助父母既是無期限的,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子女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2.贍養的方式既可以是與父母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贍養義務,也可采用提供生活費用的方式承擔經濟責任。,3.贍養費的數額,既要根據贍養人的經濟負擔能力,又要照顧父母的實際生活需要。,4.因父母曾無力撫養子女,子女在成年后仍然負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遺產分配的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父母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或強奸女兒等行為的,喪失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對子女來說就是可以免除贍養義務。,4.生父母將子女養,與養父母建立收養關系后,子女對生父母不承擔贍養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相關推薦:
老人離婚兒女(老年人離婚子女應該怎么辦)
離婚購房債務(離婚訴訟期間如何處理財產和債務)
能調解離婚嗎(法律規定離婚可以調解嗎)
延邊離婚起訴(一方想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如何起訴)
離婚時哺乳期(離婚了哺乳期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