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購房債務離婚的處理如下:夫妻雙方就購房債務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進行償還。沒有約定的,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協商未果的,請求法院依照夫妻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劃分。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七條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在現實生活中,對于婚姻關系期間夫妻任何一方不管以自己的名義還是以雙方的名義所借的任何債務首先推定其為夫妻共同債務,如夫妻另一方主張其為個人債務的,則應提交證據,承擔證明責任,否則應由共同財產償還。
擴展資料: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共同債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一、夫妻離婚期間房貸對方不交怎么辦
夫妻離婚時,房貸不可以不還。不還房貸不嚴重的還會導致房屋所有權問題。對于在婚姻存續期間存立的房屋貸定該債務的分割或承擔,協商不成的應由雙方共同負責償還。而債權人仍然有權妻雙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依法償還。
離婚后房子貸款沒還完的,如果房子是一方用個人財產所買,由自己還貸的,則貸款應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對其進行償還;但是如果房子是為了夫妻婚后生活居住所用,則,離婚后雙方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判決。
離婚程序為:
1、原告向提交書及相關離婚的證據,在收到原告提交的材料后,進行審查;會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
2、答辯階段。
3、開庭。
4、按照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及雙方當事人所提否準予離婚,及子女撫養問題、共同財務分割,債務分擔等問題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人民判決。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二、離婚后,可以把房貸轉給對方來嘗還嗎
應該可以
三、離婚房貸怎么轉給另一方
房貸離婚后怎么轉到另一方:1、房貸轉還是非常方便的,你們的離婚方式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就直接在離婚協議當中寫明,房子歸誰,房貸誰還,然后你們夫妻之間更換房產的名字也是非常簡單的,可以直接地,隨意地進行改名,而且基本上是沒有任何費用的。2、如果說是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離婚的,那么判過的離婚裁定書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你們拿著離婚證和協議,戶口本到銀行去辦理就可以了,這個前提房子的獲得方必須要有還款能力的,需要單位去給他開出他的工資,證明貸款就可以辦上,但是有一點不好的就是雖然說房子轉到他的名下了,但是你們兩個人都有房貸記錄。也就是說你下次再買房子的話,可能就會算上是你的二套房,二套房,如果想要再次貸款的話,可能貸款首付要高,利率可能也會高。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于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共同來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也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如果離婚后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后,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對外或者說對于銀行來說,債務人仍然是雙方,銀行可以向任何一方進行追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四、夫妻離婚,房貸可以轉給對方續貸嗎?
離婚后房貸可以轉貸。在離婚過程中,對剩余的房屋貸款由誰承擔這一問題,夫妻可以進行協商處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轉貸需要銀行的同意,該債務才能轉移至受讓人。若銀行不同意,該房貸不能轉移。另外,在離婚時,夫妻之間也可單獨約定,該房貸一方償還湖或者一起償還。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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